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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生死危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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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阎孝国做事,喜欢谋而后动。对于刘郁白和沈重阳,他早有安排。

    他手下有五大杀手,分别是白缺、黑满、萨镇山、侯胜、聂忠清,俱是暗劲高手。其中,黑满依计划前去袭杀方天,结果被赶来的陈百经打跑。

    白缺四人原本是要集中力量依次袭杀刘郁白和沈重阳的,但两人聚在一起吃饭,他们顾忌两人会留一人牵制,另一人逃脱报信,时间紧迫下,只好兵分两路,各自带人,分别袭杀刘郁白和沈重阳。

    “这么说来,白缺等人是失败了。”阎孝国不由高看了这两人一眼,刘郁白和沈重阳都是浑身浴血,显然,就算是胜利,也绝不轻松。

    阎孝国皱着眉头,他很不喜欢计划被打乱的感觉。

    今夜,所有的计划都很完美,但是没有一个是顺畅的,这一切都是因为陈百经。

    陈百经用手撑着石砖,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身体还有些摇晃,像是几个月大的婴儿,正学着怎么站立。

    “百经!”

    沈重阳衣服破破烂烂,身上到处都是伤口,他赶紧过来扶住陈百经。

    刚一接触到陈百经,他立刻明白了陈百经为什么连站立都很难:陈百经身上的伤实在太重,内部更是有一股暗劲在肆虐。

    陈百经轻轻摇头,深吸一口气,用虚弱的声音说:“死不了。阎孝国功夫已到绝顶,你要和郁白一起上!”

    黎明扮演的刘郁白英俊非常,他手中拿着家传铁扇,独自面对阎孝国。他身姿挺拔,满头散发,一身长袍,倒是七分儒雅,三分粗犷,别有一番气质。

    陈百经看得出,刘郁白并不轻松。刘郁白虽然气势尚足,但是那拿着铁扇的手已经背在了身后。

    铁扇沉重,以前,他们二人比试,每当刘郁白力竭,他都会将铁扇背在身后,不让陈百经瞧见他的手在轻轻颤抖。

    沈重阳放心不下他,却知道若是解决不了阎孝国,只怕三个人都要死在这里。

    “喝!”

    率先动手的,是阎孝国,成功就在手边,他已经没有了耐心,沈重阳明显是要和刘郁白配合的,他在沈重阳还没有靠近的时候动手,能够占据更多的优势。

    腰刀劈落,刀光如秋水一般清冷。

    刘郁白不言不语,欺身而上。

    他是大清的武状元,家学渊源,所见所闻皆是不凡。后来习武有成,钻研于家传铁扇,便是因他中意于铁扇的便于携带,中正平和。

    扇子以四十二铁片穿织而成,可开合,十分沉重,算得上一件奇型短兵。

    曾有人说,刀是短兵之王,劝他将心思放在刀技上,但他放不下,刀能做的劈砍撩,他的铁扇一样可以。

    如果说一寸短一寸险,那么,既然选择了短兵,他当然要用更短,自己也更喜欢的铁扇。

    短兵相接,越发考验反应和敏捷。

    腰刀的寒光消失在夜里,又从另一个角度突然迸发,先前,我们说它像是一条细长的银鱼,现在,这刀光不是一条,而是十条、白条!

    仿佛阎孝国突然长出了千手百臂,同时挥刀,每一刀都变成了一条银鱼,数百条鱼儿在如水的夜色里游弋跳跃,将刘郁白团团围住。

    刘郁白面上闪过一丝惊容,旋即平静,只有眼睛里的战意分外的热烈。

    他想不到,阎孝国竟然已经到达了这种境界,依前度陈百经所讲,五年前,阎孝国还只是个普通高手,不过是初入暗劲境界而已。

    如果陈百经不曾受伤,恐怕还能靠着恐怖的力气和超强的持久力,将阎孝国压制,而自己……

    刘郁白感受到那刀光带来的强大压力,像是回到了少年时候,跟着父亲练武的场面。

    铁扇并不适合硬拼,面对鱼群一样密集的刀光,他却没有一味闪避,反而时时都采取以伤换伤的打法,想要与阎孝国贴身肉搏。

    身前三尺至七尺,是阎孝国的刀威力最大的范围,而身前五尺之内,是刘郁白铁扇的攻击范围。

    刘郁白要做的,就是进入那三尺之内,令那柄刀不复灵活,为此,他必须有所牺牲。

    哪怕是那些银鱼落在身上,也要近身!

    刀光凌冽!

    阎孝国的刀法,已经到了忘却招式的地步,他的每一刀看起来都像是随手挥出,但若是懂刀的人,便能看出来,不管他出了多少刀,每一刀的力量都均匀得可怕。

    他就像是一个机器,将力量控制得分毫不差,既不会因为力量不足而被敌人硬抗抵挡,也不会因为用力过猛而影响身法。

    这是经历过战争的高手才会有的特点。

    他的刀并不刁钻,来来去去,只是竖斩、横劈、斜撩而已,但是每当他的刀招式用老,他立刻就会变招,竖斩时,刀快要斩到膝盖处,他手腕运力,将力道牵引,变为斜撩,待得斜撩到刘郁白胸口的高度,再次运力画圆,变为横劈……

    旧力未灭,新力已生,如此往来不绝,刀光就构建起一片绵密的网。

    天罗地网的网。

    面对这样危机重重的网,刘郁白没有太多的办法,他想要硬抗一刀后近身,却始终没能找到合适的机会。

    两人就在屋子门口纠缠。

    这时,沈重阳出现了。

    他身为暗劲巅峰的高手,当然看出来刘郁白只是勉力支撑,而阎孝国的刀,已经到了无懈可击的地步,因此,他并没有加入战团的打算,而是跑到了阎孝国出现的房顶上,捡起了那把火枪。

    沈重阳是警察,这个时代的警察,能够接触很多枪械,这把火枪只是单发的拉栓步枪,他一上手就知道怎么用。

    提起火枪,拉栓上膛,他实在没有把握打中阎孝国,便干脆对着旁边的空地开枪。

    砰的一声,子弹打在石板上反弹,正好弹在了阎孝国的刀上。

    如雪的腰刀几乎脱手,刘郁白抓住机会就上,但阎孝国反应极其迅速,调转了刀锋,用刀柄与铁扇硬拼了一下,趁机又拉开了距离。

    高手过招,最忌讳心神不宁。

    沈重阳这一枪是为了吓唬阎孝国,他自己都没想到子弹会弹到对方的刀上去。

    “若是运气好,子弹直接弹到阎孝国身上该多好!”他忍不住想。

    可惜,这世上的事情就是这样,运气爆棚的事情,总归是急不来的。

    拉栓,上膛,沈重阳直接站在屋顶,就这么全神贯注地瞄准阎孝国。

    沈重阳知道,阎孝国必定是知道自己正在瞄着他。这就是他的目的了,高手的直觉都很敏锐,便是他自己,若是被人用枪指着,身体自然会有所感应,坐立不安。

    如芒在背,就是这个意思。

    在这样的状态下,阎孝国必须分神去提防突然而来的子弹!

    阎孝国确实知道自己被人用枪指着,但是他没办法,刘郁白虽然状态不好,功夫却很是精妙,而且一心一意地纠缠,他实在无法摆脱。

    那柄枪还是他丢下的,真是讽刺!

    现在,他只能顶着压力,争取正面将刘郁白击败,最好是一招致死,这样他才能够有功夫去闪避沈重阳手里的火枪。

    便在这时,突然一声枪响,阎孝国下意识闪身到门柱边,却发现子弹并没有朝自己打来。

    沈重阳却从房顶滚落。

    一个人手里提着枪,从院子角落里走出来,枪口还冒着硝烟。

    黑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