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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望不穿这暧昧的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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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他的突然逼近,她没有丝毫防备,只感觉一股强烈的男性气息混合着淡淡的薄荷香将她瞬间包围。这男人仿佛最擅长调情,总能随时随地说出甜言蜜语。

    (1)

    周末,莫锦年去A大上课。

    之所以选择在A大读研,不仅因为这里是她的母校,还因为这里是她和程然相识相恋的地方。大学校园里的爱情总是最浪漫纯真,不染纤尘的。曾经两个人牵着手漫步在撒满樱花的校园小径就以为能走到天长地久,曾经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就已经十分满足,曾经和他一起在校园的餐厅吃三块钱一份的土豆炒肉丝都觉得无比幸福……可是那许许多多的曾经,现如今也只能在回忆里追溯了。

    工作之后再回到学校来读研究生的心境,跟当初在大学校园里读本科的心境还是不一样的。工作之后觉得重温大学时光很美妙,而看着大学里那些卿卿我我的年轻情侣总有种“过来人”的沧桑感。可是她读大学的时候却是少年不识愁滋味,总以为外面的天空更广阔,巴不得早点毕业去社会上闯荡一番。

    那会儿总觉得时间太漫长,连四十五分钟的一堂课都觉得难熬,常常边上课边打瞌睡。可是谈恋爱的时候又总觉得跟恋人在一起的时间太短暂,时间过得太快。程然是她的学长,先于她毕业,他所在的公司和A大又相距甚远,加上他初入职场也很忙,所以每周才见一次面。于是,莫锦年当初万分期待早早毕业,因为那样就可以每天都跟喜欢的人在一起了。

    其实,毕业后,她和程然也确实度过了一段甜蜜的时光。两个人在外面租住了一间小屋,一有空他们就会去那里做饭,经常是他炒菜,她在旁边打下手。因为他说:“炒菜这样的体力活儿就交给我吧,我可不想让我的锦年变成黄脸婆。”如今言犹在耳,她却只能慨叹“此情可待成追忆”了。

    莫锦年正在课堂上浮想联翩时,忽然有张纸条轻轻飘落在她的面前,上面用正楷字写着:“我关注你很久了,如果你没有男朋友,请做我女朋友,好吗?”她的第一反应是:这不是赤裸裸的情书吗?第二反应是:这应该不会是写给她的,而是写给她旁边的女孩的吧?

    和她同桌的女孩名叫秦诺,十分年轻,看上去也就二十出头,长相也乖巧,活脱脱学生模样。看起来她理应有很多男生追求才对。

    莫锦年抬头看一眼递纸条过来的男生,这位面带羞怯笑容的男生长相谈不上有多英俊,但是也算得上眉清目秀。莫锦年指指秦诺,又指指纸条,言外之意是问那男生是不是让她帮忙转交情书。男生看懂了她的意思,却摇摇头,径直指向她。她愣了一下,指指自己,不敢置信地做出“我?”的口型。男生郑重其事地点头。

    莫锦年忍不住在内心发笑。敢情程然让她失恋还是件好事啊!他一跟别人结婚,她的桃花运就来了,要么是跟“路诚”集团的杜明晟一夜情,要么有清秀小男生给她递情书。她的生活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丰富多彩了呢?

    刚一下课,刚才递情书的男生走过来对莫锦年说:“你好……”他还没来得及做自我介绍,莫锦年的电话就响了,是一个陌生号码打来的。若是平时,她可能会当做骚扰电话直接忽略,可是此时此刻,她需要一个挡箭牌。姑且不论眼前这个男生值不值得交往,以她现在的心境,她不想跟任何男人交往。因为不管是程然还是杜明晟,都让她看清了男人这个物种的丑陋一面。

    电话一接通,未等电话那端开口说话,莫锦年就抢先说道:“老公,你找我啊……我刚上完课,你来接我?好啊……那我们学校门口见。”她故意捏起嗓子说得很甜蜜。

    她的这个办法果然很奏效,直接就让递情书的男生打了退堂鼓,都无需莫锦年多说什么,答案再明显不过,她是名花有主的人。

    看着男生有些失望地走远,莫锦年在心里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暗自庆幸刚才那个电话来得很及时。

    而电话那端的杜明晟则是一脸匪夷所思,电话里女人的声音和说话的口气完全不像她的口气,有一瞬他甚至怀疑自己拨错了号码,可是再仔细看号码,又确实是她的没错。

    “喂……请问你是莫锦年小姐吗?”杜明晟不太确定地问。

    莫锦年听这个声音觉得很耳熟,可一时又想不起在哪里听到过,便开口问:“请问你是哪位?”

    这回杜明晟听出是她的声音了,他嗤笑一声:“你刚才都叫我‘老公’了,你还问我是谁?”

    对方说话的口吻一下子让莫锦年想起了杜明晟,她一边奇怪他怎么会有她的电话号码,一边解释:“对不起,刚才是我想让一个追我的男生知难而退,所以让你临时扮演了老公的角色。”

    “你还真当我是影帝啊,又让我扮演临时男友,又让我扮演临时老公的。”杜明晟嘴角微扬,似乎心情极好。

    “你打电话来是不是为公司合作的事宜?”莫锦年懒得跟他多费唇舌,径直问道。

    “难道没事就不能给你打电话吗?我刚好晚上有空,不知道莫小姐能否赏光陪我一起吃顿晚饭?”

    “如果没有别的事,就为吃一顿晚饭,很抱歉,我不能过去。”莫锦年直截了当地拒绝了他,然后挂断电话。

    听着电话那端传来的忙音,杜明晟嘴角的笑意已然不见,俊眉也微微蹙起。究竟这个女人有什么魔力吸引着他忍不住想靠近她,究竟又是什么让这个女人这么不待见他?

    第一次,他有种深深的挫败感。

    周一上班,莫锦年刚在工位上坐定,李云皓就走过来,神秘兮兮地问:“杜明晟给你打电话了吗?”

    莫锦年原本还想是谁透露了她的电话号码,原来是老板出卖了她。

    莫锦年轻轻“嗯”了一声算做应答。

    “真看不出来嘛,小莫,原来你有做富家少奶奶的潜力啊!”李云皓斜着眼打量着莫锦年,有种对她刮目相看的感觉。然后他乐呵呵地唱着《非诚勿扰》里的“幸福就在前方”离开了。

    就刚才简短的几句对话,却足以让同事兼八卦女王沁对莫锦年投来“羡慕嫉妒恨”的目光。

    王沁一听见“杜明晟”三个字,顿时觉得全身的神经都绷紧了。她没有听错吧?杜明晟?“路诚”集团的贵公子杜明晟?这么高高在上的人,几乎被所有女性奉为最佳情人的杜明晟居然给名不见经传的莫锦年打电话?这个消息在王沁看来不亚于超级爆炸新闻了。

    于是,李云皓前脚刚走,王沁就走到莫锦年身旁一探究竟:“莫莫同学,没想到你深藏不露啊,说说看,你是怎样钓上杜明晟这个金龟婿的?快传授给我经验。”

    “说什么呢?就一个电话,怎么你们都把它想得那么复杂呢?”莫锦年边说边暗自慨叹王沁应该是被言情小说荼毒得不浅,整天脑子里就是“钓金龟婿”。

    “这你就不懂了,窥一斑而知全豹,杜明晟怎么偏偏给你打电话不给我打电话呢?”王沁明明是情场菜鸟,却用一种情场老手的口吻说道。

    “那是因为他没有你的电话号码。”莫锦年没好气地斜睨她一眼。

    “如果你那么不稀罕他,那你把我的电话号码告诉他……哦,不,你把他的号码告诉我吧。”王沁说着真的拿出手机,“我不奢望他主动打电话给我,只要我打电话他接了我就心满意足了。杜明晟可是我的偶像啊……”

    莫锦年忍不住打断她:“够了啊王沁,就算犯花痴还是得有个度的。我手头还有点工作需要处理,先不说了。”说完她不再理会王沁,对着电脑忙碌起来。

    “小气鬼!不就一个号码嘛,都不舍得给我!”王沁不满地嘟起嘴巴,像个觊觎糖果却没得到的小孩子一样。

    其实,并非莫锦年小气,而是她心虚,她怕王沁打去电话后杜明晟会一不小心抖出那晚发生的事情。不管是杜明晟,还是那晚的事情,她都希望能忘得彻底一些。

    可是,事情的发展常常不遂人愿。

    临近下班时,莫锦年开始关电脑、收拾东西,准备一到六点就抬脚走人。加班倒不可怕,可是因为加班被老板拉去当壁花陪客人喝酒就不好了。

    结果还没等她打卡,李云皓就晃晃悠悠地走了过来,伸手叩了叩她的桌子,说:“小莫,待会儿有场饭局,在一家很有特色的高档会所,要不要跟着老板去开开眼界,见识见识世面?”他说话的口气好像他是黑帮大哥,而莫锦年就是他的小跟班似的。

    “谢谢老板的好意,我上次已经跟老板见识过了,今天这个机会就留给别的同事吧。”莫锦年面带笑意地委婉拒绝。

    李云皓弯下腰,凑近她说:“今天晚上的场合,还就只有你上得了台面。”

    莫锦年还在磨蹭,李云皓一把拿过她桌上的包,说道:“我先帮你拿包,你打完卡直接到楼下停车场找我。”

    面对耍无赖的老板,莫锦年十分无奈。

    逼良为娼的万恶的资本家!她在心里恶狠狠诅咒一句,还是视死如归地跟着李云皓去了会所。

    这家会所在A城颇有名气,成功人士和商业名流最喜欢会聚此地。李云皓有一句话还真是说对了,这次确实让莫锦年开了眼界,否则她平时怎么会有机会来这么高档奢华的会所?

    会所里充满浓厚的艺术气息,来自世界各地的艺术品作为装饰品看上去独具一格。天花板竟然是由一幅幅画组成的,在暖黄色灯光的映照下,这些画显得更有历史的沧桑感了。莫锦年一边抬头看这些画,一边琢磨这些应该是仿品吧,不然该值多少钱啊!而且如果是真迹,想必也会得到小偷的青睐吧。

    “发什么呆呢!快跟上来。”李云皓快走到包间门口时,发现不知何时莫锦年已经落下他一大截,忙朝她招手。

    莫锦年快步跟过去,内心有些自嘲她好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

    进包间之前,莫锦年心头莫名一紧,似乎是有不好的未来在等着她一般。那个她最不想见到的人今天不会在这儿吧?

    她一边暗暗祈祷他千万不要出现,一边跟着李云皓进了包间。包间里光线昏暗不明,烟雾缭绕中,她大致扫了一圈,男男女女围坐在长桌前的沙发上,全部是陌生的面孔,并没那人的影踪,心中一块大石终于落地,不由自主松了口气。

    只要出现在饭局,喝酒总是免不了的。她原本是不畏惧喝酒的,而且跟一般女人比她算是有点酒量的。只是自从经历醉酒后的那场艳遇,她就对酒精有几分恐惧感了,只是浅尝辄止,不敢喝多。偏偏这拨人又喜欢调戏女人,最爱给女人灌酒,美其名曰“醉美人”。她怕招架不住,便借口去下洗手间,悄悄溜到走廊上去透气。

    包间里因为烟雾袅袅,空气浑浊,让她觉得刺鼻又呛人。关上那扇厚重的包间大门,不但将嘈杂的声音隔在了身后,也将浑浊的空气隔离了。

    走廊悠长而寂静,她微微低头沿着走廊向前走,也不知走了几步,一个声音骤然响起:“莫小姐,我们又见面了。”

    闻听此言,莫锦年心中微微一震,连脊背都不由自主地僵住了。

    这个声音近日来听的次数多了,不用抬眼,她也知道这人是谁。

    可是为什么总会在不经意间遇见他?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阴魂不散?

    (2)

    走廊上的光线亦呈暖黄色,杜明晟的脸一半映在灯光下,一半陷在阴影里,嘴角仿佛带着惯常的邪笑,看起来暧昧不明。

    莫锦年略略平复下情绪,抬头对他毕恭毕敬地说:“杜总,你好。”

    她的口气听上去碧波无澜,却带着几分客气和疏离,像一道无形的屏障将他隔开了。

    他微微敛眉,凑近她,温热的气息徐徐喷了过来:“你抽烟了?还喝酒了?”她的身上原本有一种独有的芬芳,可是此刻萦绕在鼻端的却是淡淡的烟味和酒气。

    她先是摇头又接着点头,后来觉得这么做太过混乱,便实话实说:“陪老板出来应酬,不得已抽二手烟,也喝了几杯酒。”

    “你们老板这么不懂得怜香惜玉,你不如到我们公司来上班?”他说得一本正经,不似在开玩笑。

    “承蒙杜总厚爱,只是人各有志,我觉得在现在的单位上班挺开心。”尽管现在这份工作也会碰上她不愿意做的事情,比方说陪客户应酬,可是这也好过在杜明晟手底下工作。

    “哦?是吗?”他不置可否地笑笑,“如果很开心的话,也不会一个人百无聊赖地沿着走廊散步吧?”

    一下子被戳中要害,莫锦年微微愣了下,继续说:“主要是吃得太饱了,所以出来走走,这样促进消化,不容易发胖。”

    杜明晟不与她分辩,想起自己还有事,于是说:“我约了人,得先走了。后会有期。”说完他大步离去。

    他并未说约的人是男人还是女人,可是莫锦年的直觉却是——他约的肯定是女人。这人的生活果真是丰富多彩,他难道真如程然上次提醒她说的那样换女人如换衣服一样勤快?

    她拂掉乱七八糟的想法,打算去洗手间洗把脸,让自己变得清醒一些。

    孰料当锦年再次回到包间的时候,居然发现杜明晟也在里面!

    如果第一次和他在酒店相遇算是偶遇,后来在“富宫”酒店相遇算是重逢,那这次又在会所的包间里再见只能算是奇遇了。

    莫锦年走进来的时候,他正眼都没瞧她,只顾着和身边的美女搭讪。他长得着实英俊,或许因了一双桃花眼的缘故,只微微一笑,眉眼之间仿佛有万种风情。加上他又天生带着一股傲然之气,在一群人之中愈发显得气质卓绝。

    锦年刚刚落座,就有位男士替她的杯子斟满酒:“莫小姐刚才跑哪儿去了?少了你我们大家都喝得不尽兴啊,对不对?”

    有人起哄说“对”,锦年的脸色有些尴尬,她原本以为刚刚出去一阵会让他们将她遗忘,谁知一回来依然不肯放过她。

    “我今天来晚了,我替她喝了这杯酒吧。”正当锦年踌躇之时,有人出来帮她解围。

    是他!锦年抬眼望过去,只见他微扯唇角,似笑非笑,一双黑如墨玉的眼睛盯着她。

    刚才替锦年斟酒的男士怔了一怔,心道杜明晟虽然一向有女人缘,对女人一贯体贴有加,但还没有帮女人挡酒的历史。莫非这位莫小姐跟他有什么不寻常的关系?不待他多想,杜明晟已经拿过锦年身前的酒杯,一饮而尽。

    这下,坐在杜明晟身边的美女不乐意了,一边把衣着暴露的身体往他身上贴,一边娇嗔道:“杜总,你刚才都没有替人家喝酒!应该罚你一杯。”

    杜明晟有些厌嫌地移开她搭在他胳膊上的手,往旁边挪了挪:“不要闹了,我是开车过来的,待会儿还要开回去,不能多喝。”

    衣着暴露的美女觉得自讨没趣,便不再纠缠,只是用一种近似怨恨的眼光睨了莫锦年一眼。

    莫锦年却暗自揣测他为何要替自己挡酒,他不要以为这样一来她就会感激他。

    饭局结束后,她搭李云皓的车回去。

    离开包间之前,杜明晟凑到她耳边说:“以后这样的聚餐场合你少参加,否则被生吞活剥都不知道。”

    说得好像她很想参加这种场合似的,事实上她是极其不愿参加的。她回他一句:“谢谢你的提醒。如果我是老板,我肯定不会参加。”问题在于她不是老板,只是为人打工的,常常身不由己。

    他却轻轻一笑,眉头上扬,摇头道:“错了,老板更是需要经常参加这样的场合。因为做生意有时候就是做人脉,人脉越广,生意越好做。”

    他这么一说,她开始明白原来当老板也挺不容易的。真是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

    他们这次见面,他说话倒是客客气气的,也并无逾越之举,甚至替她喝酒,她对他的印象也随之改善了几分,并没先前那么讨厌他了。

    可是即便如此,过了一周,他打来电话约她一起吃饭时,她还是拒绝了:“上次是谁提醒我说少参加聚餐那样的场合的?怎么不以身作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