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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7章如此的温馨

作者:我自对天笑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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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27章如此的温馨

    可以说,任务一直在顺利进行。.无论过程多么曲折,但安昕的心确实已经在陈凌的攻势下逐步沦陷。

    陈凌的职业是小广告公司的老板。

    所住的地方是在三环以内的一栋小区电梯房。一百二十平米,十二层。

    在北京,要拥有三环以内这样一栋房子,如今至少也要五百来万。

    陈凌的这个身份,种种安排,都显得切合实际,并不浮夸。会带给安昕种种安全之感。

    小区的绿化建设都很不错,如果是在古代,邻里相通,陈凌这出戏肯定演不下去。但在现在这种钢筋水泥大都市,邻里之间一住十年,彼此不认识也是很平常的事。所以陈凌带安昕来,却不会出现任何破绽。

    这是一栋三室两厅的格局,陈凌之前已经有过充分的了解。带着安昕进屋时还是上午十点。

    天气阴霾,陈凌进门开了灯。

    屋子里收拾地干净整洁,给人赏心悦目的感觉。

    陈凌的性格就不是那种私生活凌乱的主,所以如果屋子里乱糟糟的,反而会让安昕觉得不对劲。

    “还挺干净的。”安昕对陈凌一笑,说。

    陈凌拉住她的手来到一间卧室前,道:“这里通向阳台,你就住这儿。我们先去外面买些你要用的东西怎么样?”

    安昕道:“不用买的,我在那边租的房子有。去搬过来就成,不是还要跟房东说一声吗?”

    陈凌道:“嗯,要不我去给你搬,你在这儿休息。”安昕道:“一起去吧,我一个人也挺无聊的。再说我真没什么事,你别以为我是超级大病号,弱不禁风。”

    陈凌微微一笑,情不自禁捏了下她的脸蛋,道:“好,走!”

    小区里有一辆普通的别克车,是给陈凌安排的。陈凌拿了车钥匙,带安昕坐进了别克车。

    安昕大抵是觉得一切来的太快,有些不现实,对陈凌微微苦笑,道:“我这算不算是傍上款儿了?”

    陈凌一笑,熟稔的启动车子,道:“你如果要傍款,我那够资格。”说着话时,伸出一只手握住她的柔夷,道:“是我的幸运。”

    安昕柔柔一笑,陈凌的回答恰如其分,让她很窝心。没有甜言蜜语的肉麻,却让她无比心安。

    整个搬家行动一共持续到下午四点,来来去去。在路上,安昕也见识到了陈凌的开车技术,那真个是妙到毫巅,又平稳无比。

    说起来陈凌开车,就算比起车王刘易斯,那也是不遑多让的。

    搬家完后,陈凌提议去外面吃饭。安昕却言道还是在家里做吃的,她亲手下厨。陈凌便也不反对,屋子里厨具大多是新的,去菜市场辛苦了一番。等到这一顿好不容易做好,已是晚上七点。

    虽然辛苦,但是安昕在看见一桌子的劳动成果时还是欣慰的笑了。安昕做的菜色香味俱全,也兼顾到了陈凌喜欢吃肉的需求。

    期间,陈凌还开了一瓶红酒,让安昕喝了少许。

    如果日子是一直这样温馨的过下去,于陈凌,于安昕来说,都是不错的结局。即使是陈凌用卑鄙手段抢爱,只要他对安昕好下去。相信即便是余航也会原谅陈凌。

    但是陈凌又怎能一直对安昕好下去呢?

    晚上,陈凌陪着安昕在沙发上看电视。这时候陈凌动用了些手段,吻上了安昕。如果要迅速加深彼此感情,接吻是最快速的办法。

    安昕在陈凌的吻中显得有些迷醉,偶尔还会主动回吻。究实来说,安昕的吻很甜,很令陈凌迷醉。

    不过陈凌的手一直很规矩,不会去侵犯安昕任何部位。这让安昕有种被尊重的喜悦和感动。

    看电视到十点后,安昕便去睡觉。陈凌和她互道晚安。

    自然,不会有类似同睡一张床的逾越行为。其实如果陈凌强行想要安昕,安昕也不会拒绝。

    大抵上,还是因为尊重。情人间的相互尊重,是最暖心的字眼。

    如果这是一场恋爱,那也是谈的非常成熟。

    第二天,陈凌带安昕到他的小广告公司去参观了一趟。这家广告公司已经实际上被陈凌购买,之前他也作为老板出现过。而且秘书换成了陈凌在香港那边的秘书。所以这场戏演的非常的自然逼真,也算是让安昕对陈凌有了非常直白正面的了解。

    临近十一月中旬,这场看似简单的任务已经有了花费了一个半月的时间。

    这一天,十一月十六日。气候骤降,没有下雨,倒是刮起了一股侵入骨髓的西北风。

    天空阴霾,大早上的,却有种到了晚上入暮的错觉。

    安昕起的很早,给陈凌做了早餐。然后方才到陈凌的卧室前喊陈凌起床。这样的生活,于陈凌来说,非常享受。其实在他内心深处,并不想有多大富大贵,只想有个没有纷争的家。但从在东江开始,没有一天是自有的。无缘无故惹上张美,就是所有悲剧的开始。

    也许是因为他的命格,注定无法脱离这场大气运之争。

    安昕对陈凌的照顾可说无微不至,陈凌穿好衣服出来,安昕连牙膏都已给他挤好。

    陈凌依然只穿了白色衬衫。安昕便在他去刷牙时,到他的卧室里给他取了一件黑色西服,道:“今天天气变冷了,出门把外套穿上。”

    陈凌刷牙出来,才突然发现安昕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小西服,头发干练的束起,显得精致而优雅。

    这种美,有种魅惑众生的能力。

    早餐是肉丝面,面上还有荷包蛋。安昕做菜做饭都不图简单,总是做的精致丰富。陈凌喜欢吃肉,她也会全部满足。不过虽如此,也会准备一些青菜补充全面的营养。

    陈凌吃面时,连说好吃。安昕便又将她碗里少许的肉丝挑给陈凌吃。陈凌无奈一笑,道:“安昕,你这样会把男人宠坏的。”

    “你不会的。”安昕的语气显得肯定,又自嫣然一笑。

    陈凌心中一黯,面上却是不动声色。

    吃过早餐后,安昕将碗洗净抹干后方才出门。由陈凌开车送她去上班。

    这样的日子,虽然才短短几天,却已经有种相濡以沫的感觉。安昕也绝不会主动跟陈凌要求什么,真如一朵奇异的莲花,任何淤泥都不能沾染她半分,永远是那样的纯净。

    陈凌送完安昕后,与海青璇约定在咖啡厅见面。

    海青璇依然明艳动人,但是她的脸上总是少了一些以前飞扬的神采。安昕的事情,无论对陈凌还是对她,都不是什么轻松的事儿。

    咖啡厅很是安静,没有多少客人。轻音乐如流水汩汩滑出。

    “弗兰格有没有消息?”陈凌问海青璇。

    海青璇道:“还没有,他藏的很深。”

    陈凌微微皱眉,这个感觉不太好。总觉得弗兰格就像是一条毒蛇藏在了暗处,随时会来发难。当下道:“青璇,我的感觉很不好,弗兰格也许还会有同伙召集过来。必须快点解决他。”

    海青璇点头,道:“嗯,我会加大进度。”

    “安昕这边·····”海青璇不可避免的提起来。

    陈凌眼神微微一黯。海青璇道:“这件事情,长痛不如短痛。我有时候都觉得自己这段时间变的很陌生。”

    “青璇,谢谢你!”陈凌突然真诚的看向海青璇,道:“你本来不必趟这浑水,只因为我,你才会进来。”

    海青璇微微一叹,随即道:“在土耳其那边的时候,你也为我杀了许多无辜平民。都是罪孽,现在更是罪孽。我们之间,福同享,罪孽也自然同受。”

    陈凌道:“那有什么福,以你家世,要什么荣华富贵没有。你跟着我,随时都是罪孽,生命危险。”

    海青璇微微苦笑,道:“好了,陈凌,咱们别这么煽情了。还是说说正事,安昕的事情我很明白你的心情。不过真的拖不得了,而且,你这样拖一天,心中就煎熬一天,不如早做了断。”

    陈凌道:“我明白。不是我故意拖延,火候还没好。到了火候,我会按计划行事。”

    “那我不多说了,先走了。”海青璇道。

    陈凌点头,起身道:“我送你。”

    买单后,陈凌送海青璇出了咖啡厅,两人都开了车。上车前,海青璇在陈凌耳边轻声道:“无论福祸罪孽,我陪你承担。”

    陈凌心中顿时暖暖一片,感动无比。要知道在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海青璇的支持,他真的很难撑下去。如果海青璇充当正义使者,反而指责他卑鄙无耻,一定会给他造成很大的心灵漏洞。

    下午五点,陈凌准时去安昕所在的公司去接安昕下班。

    晚上的风很大,安昕出来时,即使穿了外套,还是显得有些冷。陈凌为她开门,迅速将她迎到副驾驶上。

    一上车,陈凌便轰动引擎,启动车子。安昕则拿出一件黑色风衣,道:“你看这个颜色喜不喜欢?我今天中午没事去商场逛了逛,感觉你穿这件一定还不错。”

    陈凌扫了一眼,并伸手摸了一下。顿时微微变色,因为他感觉的出这个质地,这件风衣怕是已经上万了。

    想起她之前那般节俭,但为了给自己买一件衣服,却是出手上万。这样的浓情,陈凌心中复杂莫名。他想感动,又害怕感动。

    想一想,跟安昕从住在一起后。自己还真的没有为她买过什么,做过什么。就连买菜,家用的钱也全是安昕自己掏的腰包。

    “怎么了,不喜欢啊?”安昕看见陈凌面色微变,微微担忧的问。

    陈凌一手握住她的柔夷,一手掌着方向盘,道:“我觉得有点惭愧,什么都没为你做过。你还给我买这么贵的衣服·····”

    “也没多少!”安昕闻言顿时松了口气,随即一笑,道:“你要这么说就没意思了,两个人在一起需要计较这些吗?除非你是还有别的想法,是不是想不要我了?”最后她用半调皮的意味问。

    陈凌这时很想开玩笑式问,如果我不要你了,你怎么办?但他却发觉居然不忍说出来,怕伤害到安昕。

    “只有你不要我。杀了我,我也不会不要你。”陈凌认真的说。

    安昕听了却是感动,她真的相信陈凌这句话。因为陈凌曾经为了保护她,两次都差点送了命。她甜甜一笑,道:“我跟你一样。”这个意思就是,杀了她,她也不会不要陈凌。

    春风细雨,润物无声。

    不知不觉中,安昕已经将一整颗心交付给了陈凌。

    究实来说,安昕这样的女孩儿,接触久了,没人会不喜欢上她。而陈凌呢,陈凌的魅力更是不必多说。只要接触久了,没几个女人能抗拒他的气质所带来的魅力。这已经与容貌没有多大的关系,淡淡洒洒,雍容而沉稳。

    当初叶倾城,许晴,林岚,欧曼丽等等,不也全都义无反顾的对他动了真心。

    路过超市时,两人去买了一些菜品。随后折转回家。

    隔绝了外面的风和阴霾的天气,家中的灯光打开,永远是温馨温暖的所在。

    陈凌并没有那种可恨的大男子主义,只坐沙发看电视。一般是安昕硬是推他出来,他才会坐着看电视。

    今天陈凌执意帮忙,帮安昕摘菜。客厅的电视依然开着,正在播放着轩辕剑天之痕。

    安昕系了围裙,动作熟稔。陈凌倒也挺会切菜,表演一手刀工让安昕刮目相看。

    安昕道:“你····怎么会切菜,这土豆丝可比我切的还好。”

    陈凌一笑,道:“你忘了吗?我有个妹妹。她叫陈思琦,我父母出事的时候,我八岁,她才刚生下来不到一岁。那时候一直都是我照顾她的。”

    安昕道:“你妹妹一定很聪明懂事,真想有机会见见她。”顿了顿,道:“你说你妹妹会喜欢我吗?”

    “当然!”陈凌说。“那有不喜欢你的道理。”

    安昕乐了下,道:“我想也是。”她有时候并不是那么的一层不变,时常会展现出可爱俏皮的一面。

    菜做好后,两人在餐桌前吃饭。陈凌道:“我们喝点啤酒吧?”

    安昕见陈凌有兴致,便也答应,起身去冰箱拿了两听黑啤。打开后,干杯,就着炒的清炒土豆丝,鱼香肉丝,口蘑菜心,回锅肉下酒。

    安昕的酒量不太好,喝了酒后,脸蛋酡红。她给陈凌夹了一筷子回锅肉,忽然说:“待会吃完饭,你试试那件风衣。要是再给你配一墨镜,可能就像黑客帝国了。”

    陈凌点头,道:“好!”

    安昕忽然又道:“很少听你提你妹妹呢,你那时候那么小,是怎么带大她的?”这其中,不用细说,她也能想到中间的辛酸。

    陈凌心中微微一涩,小时候的经历提起来,总是让他神伤。那是一段充满了苦难的历史。也是因为那段苦难,他和陈思琦的感情才会这么好,陈思琦也才会这般懂事。安昕既然问起来,陈凌便道:“我爸妈出的车祸,对方赔了不少钱,加上家里有些积蓄。一开始过日子还是不差的。”

    安昕点头,认真聆听。

    “不过我那时候也知道我自己要上学,妹妹要上学,那么多开支,钱不节约肯定要出问题。当时我自己要去学校,妹妹也没人照顾,没有办法,还是请了个保姆照顾她。我自己放学后,会去捡些垃圾然后收集起来去买。垃圾也不大值钱,挣不了什么。有时候还会被同行厌恶的赶开。”陈凌道:“额,同行就是一些老奶奶,或者是带点精神病之类的。也不是说他们没同情心,大概是都为了生存,然后看我是小孩子,好欺负一些吧。”

    安昕听了揪心,觉得陈凌小时后所受的苦不是别人能够想象。

    陈凌继续道:“本来,我精确计算过。家里的钱节约着用,能够维持到我和妹妹一直读到高中。我想我高中读完可以去打工,然后让妹妹继续读书。不过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在我妹妹两岁的时候,她得了一场大病,很严重,差一点命就没了。为了给她治病,我没有办法,把家里的房子卖了。我们那时候,又是小城市,房子并不值钱。八十平米的房子卖了三万块。三万块治不好,家里的积蓄也被用了个七七八八才把妹妹的病治好。”

    “那·····”安昕蹙眉,道:“那接下来很不好办了。”

    陈凌点头,道:“是啊,当时我也才十岁。我就是想不上学,去打工,也没地方敢要我。但是妹妹才两岁,想寻求政府帮助,没人理。很多手续我也不知道怎么跑。”说到这儿,嘴角显现出苦涩。

    这些都是陈凌真实的经历,那段时光,陈思琦很小,不懂这些。陈凌当时觉得自己根本不像是个十岁的小孩,每天愁苦生活愁的头发都快白了。

    陈凌话锋一转,道:“还好,后来我遇到了养大我们的爷爷。我爷爷收养了我和我妹妹,他是一位很好的老人家。”

    “那爷爷现在在哪里?”安昕听到这儿松了一口气,道:“我们应该把他接过来好好享福。”

    陈凌眼神一黯,道:“两年前去世了。”

    说到这儿,陈凌没有继续说下去。安昕也没再追问。

    陈凌的记忆里,永远难以忘记那一年,捡垃圾被几个混混逼住。逼他的那场景,那时候瘦小的他心中的绝望,无助,无人能体会。幸好,他命中总是有些贵人,是东哥救了他。也是因为这件事情,爷爷决定教他国术。也是因为这件事情,陈凌的人生轨迹发生了重大的改变。

    当年的赵正义又怎能想的到,多年以后,他的孙子陈凌已经成为了如今大楚门门主,更是一位功夫通玄的绝顶大高手。

    吃过饭后,天色差不多也黑了。平时陈凌会和安昕出去散步,今天风大,便没了这个打算。

    这样的天气,很适合窝在一起看电视。

    安昕先去洗澡,洗澡后穿了一件紫色睡袍。

    陈凌随后去洗澡,他也穿了睡衣过来。

    恋爱的时候,一切都是甜蜜。就算在一起看着广告,也不觉得时间难熬。

    安昕窝在陈凌的怀里,水晶吊灯光芒柔和的绽放。

    安昕的长发如瀑布一般披散,刚刚吹干,还能闻到海飞丝的香味儿。陈凌情不自禁的吻上了她的唇。安昕闭上眼承受,两手显得无措,最后搭在了陈凌的双肩上。

    她的脸蛋酡红一片,煞是娇羞。

    也许是长时间的禁欲,让陈凌面对安昕,不可自觉的有了反应。这样吻着吻着,他的手终于忍不住……

    只不过马上,陈凌收回了手。他松开安昕,跳下了地,快步进入了浴室。在浴室里,陈凌用冷水润脸,又心神守一,方才将这股子火压了下去。

    是的,陈凌自认不是好人,但也没卑鄙无耻到这种程度。明明是在利用她,骗她,还要去沾染她的身体?如何能够!

    半晌后,陈凌回到沙发前。安昕的脸蛋还有些酡红,陈凌一坐下来,她立刻垂下了眼眸,脸蛋有如火烧一般。

    沉默中,陈凌知道不能这样僵持下去。于是上前,坐到安昕的身边,伸手握住她的柔夷。轻声道:“对不起,刚才一时没控制住。”安昕自然不会去主动说,不要紧,我愿意。或者说不怪你之类,只是嫣然一笑,又继续看电视。

    陈凌便知道她没怪罪,事实上也不可能怪罪。都已经到了这个程度,这些事情都是恋人之间再正常不过的行为。

    “其实也没什么。”安昕忽然对陈凌说。陈凌轻轻啊了一声,道:“什么?”

    安昕脸蛋微红,道:“我是说·····男女之间那点事儿,发生了就发生了,没什么。只要我认定你,你认定我,你说是不是?”

    陈凌微微意外,没想到安昕会忽然这么说。如果陈凌是正常跟她恋爱,准备结婚。此刻聪慧的他肯定会毫不犹豫吃了安昕。但此刻,陈凌做不到。他想在心中保留对安昕的一丝真挚。

    “你怎么了?”安昕见陈凌不说话,问。

    陈凌道:“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我还是想,在一个神圣的日子里,这样才不会觉得亵渎了你。”安昕顿时懂了陈凌的心中想法,格格一笑,觉得陈凌很可爱,也很感动他的珍惜。

    这一夜,睡觉时,陈凌就跟安昕在一张床上。安昕睡在陈凌怀里,很安静,温馨,满足。

    第二天,天气依然阴沉,似乎在酝酿一场大雨。整一个乌云密布。

    陈凌送了安昕去公司上班。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安昕已经彻底走出了余航的阴影,她的脸上越发娇艳动人。

    陈凌知道时机已经差不多了,实际上,如果昨晚发生关系,效果可能会更加好。

    今晚,陈凌便准备向安昕发难。这是一直以来的计划,摆烛光晚餐,浪漫玫瑰,求婚。将安昕推上喜悦的顶峰,然后,陈凌变脸,揭开残酷的真相。就像一把利刃狠狠捅进安昕柔弱的心脏,让她在大喜之后大悲,悲哀的说不出话。这个时候,血泪有很大的几率流出来。

    计划很完美!

    海青璇这边搜索弗兰格依然没有结果。不过陈凌通知她做好准备,求婚的钻戒,家里的玫瑰先藏在房间里。烛光晚餐,牛排,红酒等等也全部开始准备。

    一切计划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夺取血泪,然后杀了安昕。

    陈凌一整天都待在别克车里不出现,他将脑袋放空,什么都不去想。因为不敢想,他要自己像一个机械的机器一样,只懂去执行任务。

    下午五点,陈凌准时到安昕公司外面接安昕下班。安昕则称今晚需要加班,回去的会稍迟。陈凌便说等她。

    安昕想了想,道:“你也还没吃饭,我把文件拿了,带着笔记本去咖啡厅里做吧,顺便在那儿吃饭。”

    陈凌一笑,道:“好!”

    天气热的时候,晚上七点半还不见天黑。但今天,还只五点,就已一副要天黑的样子。

    陈凌和安昕去了咖啡厅,两人先吃饭。咖啡厅里有精美的商务套餐,味道很不错。吃过之后,陈凌喝咖啡看杂志。安昕则开始工作。

    倒也静谧温馨。

    安昕心里无疑是很幸福的,她现在觉得似乎陈凌才是她命中要等的那个人。这样一直相爱,相守下去,很满足,很快乐,也很向往。将来会儿女成群,将来会一起变老。

    安昕相信陈凌是一个绝对有责任心的男人,也是一个踏实的男人。爱上他,她没有任何的担忧。

    那么余航呢?余航大抵是生命里最美好的过客。人生就是这样,让你付出最多的那个人,认识最早的那个人,往往会成为陌路。

    陈凌看着杂志,实际上看不进去。不过他表现的很沉稳,偶尔看一眼认真工作的安昕,觉得她认真起来,也真是干练中别有风情。

    北京靠近北郊的一间破烂地下室里,环境非常恶劣。不时有老鼠乱窜。

    在这样的黑暗里,弗兰格一直安静的躺着。旁边陪伴他的还有一位六岁左右的小男孩。小男孩战战兢兢的,眼里满是畏惧之色。

    这是他抓住的这家主人的小孩。他用小孩要挟主人每天送吃食过来,并且,如果这主人敢报警,他就杀了这小孩。弗兰格向该主人表演了一手恐怖的玲珑步和掌上功夫,那一掌可是断金裂玉。

    同时,弗兰格答应这家地下室的主人。他只待十天,十天之后就会离开。

    而今天,就是第十天。

    也是与长老派来相助的费尔多约定见面的一天。

    费尔多跋山涉水的过来,其中身份隐藏等一系列工作耽误了不少时间。

    傍晚六点半,天黑如泼墨。费尔多按照弗兰格给的地点摸索而来。这时候,在费尔多未到之际,弗兰格终于不再压抑,咬碎了小男孩的脖子,痛快的吸了他身上纯净的血液。

    同时,弗兰格也将车库的主人夫妇杀了个一干二净。

    费尔多长的很粗壮彪悍,他伪装成了中国人。只要不说话,倒是没人能看出来。

    费尔多在车库里见到弗兰格时,弗兰格断手,脸蛋阴狠暴戾,并且身上衣服肮脏无比。这且不说,脸上也是胡子拉碴。这让费尔多大为讶异,在费尔多印象里。弗兰格是个特别臭美,讲究绅士风度的家伙,没想到他来到中国,居然已经混到惨不可及的地步。

    费尔多和弗兰格关系说不上好,心高气傲的弗兰格那里会有什么真心的朋友。不过此刻,费尔多也意识到了问题的眼中,并没有幸灾乐祸。

    “怎么会这样?”费尔多问。

    弗兰格对费尔多相对而立,车库里四周黑暗静谧,但阻挡不了两人的视线。

    弗兰格显得沮丧怨恨,道:“葛西亚与希尔都已经死了,我被陈凌追杀到无路可逃的地步,最后只能用血影之术自残逃走。这条手臂是我自己断的。”

    “陈凌真这么厉害?”费尔多惊讶道。

    弗兰格点头,道:“无论是你还是我,如果跟他单打独斗,都不是对手。我们要夺取心泪,必须好好研究。”费尔多道:“那就一起联手,你虽然断了一臂,但是血元真气没有受损。”

    弗兰格道:“我的血元真气没有受损,但是断了一臂,气血不通,身法大受影响。与你合力杀陈凌,倒是没问题。关键是陈凌也不是独身一人,他身边有许多奇人异士。正面和他蛮干绝对行不通。”顿了顿,继续道:“还有,血泪不先出现,就不会有心泪。但是据我所知,陈凌最后的任务目标是要杀了安昕。所以我担心他得了血泪,直接杀了安昕。这样一来,我们就全部落空了。”

    费尔多皱眉道:“那你的意思是?”

    弗兰格道:“我们一起去监视,只要血泪一出,便分头行动。你拖延陈凌,我带安昕离开。”

    费尔多狐疑的看了一眼弗兰格,道:“你说过陈凌很厉害····”

    弗兰格道:“不然你有更好的办法?”

    费尔多道:“先不管这么多,我们还是先监视陈凌,见机行事。直接雷霆手段干掉这个陈凌,比什么都管用。”

    弗兰格道:“还有一件事情要注意,陈凌的敏感很强。我这次出事便是在监视他时被他发觉。”

    费尔多道:“这个问题你不用担心,我来之前长老想到了这个问题。特意让我带来了血黄石,血黄石和我们的血元真气混合在一起,没人能察觉地出不和谐。”

    费尔多说这话时,将一枚黄灿灿的血黄石拿了出来。弗兰格见了不免幽怨,道:“如果长老早给我血黄石,我也不会被发觉。”

    费尔多道:“这倒不是长老没想周全,你知道的,我们的血元真气与周遭环境能够融合。一般情况下,就算是高于我们的高手也是难以发觉的。但是你被陈凌发觉,很明显是因为陈凌异于常人,说不定就已经到了拥有感应天地的能力。”

    弗兰格知道费尔多说的没错,只是费尔多提起陈凌,弗兰格不可避免的怨恨起来。怨恨乃至怨毒,如果有机会,他一定要让陈凌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断臂之仇,永世不忘!

    接下来,费尔多为弗兰格进行身份伪装。断臂处也被风衣遮掩,做的天衣无缝后,两人离开了车库。在北京,他们也自然有一些眼线,不可能是两眼一抹黑。这些眼线是血族培养的专业血影。没有什么修为,但是善于隐藏,侦查,也会融入人群。

    费尔多和弗兰格很快就来到了陈凌所在的咖啡厅,他们两人是开了这家主人的车子出行。咖啡厅外,两个家伙躲在车里,依靠血黄石隐藏气息。所以即便是陈凌也不可能察觉到不对劲。

    安昕一直忙到晚上九点方才一切搞定,准备出咖啡厅时,天空一道闪电划过,接着闷雷响过,雷声从东至北滚滚而去。

    同时,倾盆大雨突然而至。

    这一场淤积了两个月的雨终于发泄出来,雨丝狂乱缤纷,就像是天地在怒吼。

    陈凌对安昕说了声你在这儿等着,我去把车开过来。然后便冲入了雨幕中。黑暗将他包裹,很快,别克车的车灯亮起。

    陈凌将车开到咖啡厅的门口后,打开车门。安昕便快速的跑来上了车。

    陈凌身上已经湿透,安昕则还好一些。安昕见他湿透,微微担心,道:“回家后洗个热水澡,别感冒了。”说完拿出纸巾给陈凌擦拭额头上的水珠。陈凌微微一笑,接着轰动引擎,启动车子。

    陈凌的车子开出去,随后费尔多与弗兰格也开了出去。费尔多道:“我看着周围也没有陈凌的人,这个时候我们一起出手杀了陈凌,成功率很高。”

    弗兰格平时虽然傲慢自大,但是在想问题上却比费尔多聪明一些。他不由道:“难道你忘了长老的话,血泪很难流出。陈凌为了血泪,演戏演了快两个月都没下手。我们杀了陈凌,又能得到心泪?这东西不是强逼就可以的。”

    费尔多哦了一声,眼里却是狡猾的光芒。别看他看起来大老粗,实际上是故意这么说,到时候出了问题,就可以全推给弗兰格。

    反正主意是你弗兰格出的。

    缤纷狂乱的雨幕,让车子想开快都有些不可能。雨丝在车灯照耀下,如妖魔狂舞。

    陈凌开出一截,忽然感觉到不对劲。这儿是一条转角的路,现在没有什么行人。而就在前方,陈凌忽然看见有一个人挡住了去路。

    这个人戴着斗笠,穿着蓑衣,身形壮硕。茫茫雨幕下,他的身边似乎形成了一个保护膜。

    这个人的气势浑然天成,如天地威严。

    正是·····首领。

    陈凌微微一惊,及时刹停。首领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并且拦住自己的去路?还是说嫌自己任务进展慢,要亲自出手?

    不管首领是什么目的,陈凌却也不敢耽搁。当即推开车门,不顾大雨茫茫,下了车向首领走去。安昕则以为是遇上事了,不由暗怪陈凌,干嘛要下车,直接开走不就好了。

    安昕心提了起来,祈祷着可别是遇上了抢劫。便也在这时,她看见神秘的蓑衣人转身离开,而陈凌倒了下去。

    安昕不禁脸色惨白,连忙下车。大雨缤纷,瞬间将安昕淋的全身湿透。

    安昕顾不得这些,来到陈凌面前。接着,她看见陈凌翻了个身,面朝上。安昕看清楚时,啊的一声尖叫出来。

    因为她看见陈凌的脾脏部位,深深的插着一柄短刺。短刺全部刺入,鲜血不要钱似的流了出来。不过雨很大,陈凌的血很快被雨水冲刷干净。

    陈凌已经闭上了眼睛,没有了知觉。就在刚才,首领突然猝不及防的出手,在刺中他的同时,并出手在他颈部摁了一下。首领的重手法陈凌如何能躲开,所以陈凌毫无悬念的昏死过去。

    也只有首领才有如此本事,可以轻描淡写的制住陈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