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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白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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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殓葬了匣中骨骸,青阳杀戮了两百越俘,派使者送去孤鹤谷。

    已是月上中天,年华站在地形沙盘前,看着眼前起伏的山势,蜿蜒的河流,平坦的沼泽,和插着旗帜的城池。从下午思索到晚上,她还是想不出一个万全而迅速的退敌之计。如今双方势钧力敌,她和青阳甚至占据了地利,人和的优势,但却在天时上失了算。一旦大雪降临,优势立刻会被轩辕楚占尽。轩辕楚按兵不动,就是在等风水逆转,等天时,地利转向越军。

    年华的目光逆着丹水的流向,一路游移,穿过紫塞,进入越境,定格在越国的王都——邺城。

    身后响起脚步声,年华猛然回头,却是青阳。青阳走进来,站在年华面前,在橘色的灯火下,他的脸色更显憔悴,也没有了平日孩子般的笑容。

    青阳摸着头道:“对不起,华师妹,为兄下午不该说那些话。你也知道,为兄一旦心情激愤,就口不择言了。这景城之中,你也是半个主人,有权力阻止本将的决定。”

    青阳从小火爆易怒,一旦情绪激动,连封父也不认得了,为此没少吃封父的苦头。年华知道他的性子,况且越俘已死,生气也无益。当务之急,是两军齐心协力,共守景城,不能心生分歧,自乱军心。

    年华笑了笑:“青阳师兄说过什么,我早已不记得了。我从小就迷糊善忘,师兄你还不知道么?”

    青阳也笑了,将手中一物抛给年华。

    年华抬手接住,却是一只羊皮酒囊,满满当当,分量不轻。

    青阳晃了晃手中的酒囊,“走,陪为兄去城楼喝酒去!”

    年华笑:“好,一醉解千愁。酒够烈吗?”

    青阳笑:“够烈,绝对不比老头子藏的酒差。”

    千里孤光共明月,画角吹残,风外还呜咽。

    年华,青阳来到城楼上,生起一堆篝火取暖,促膝而坐,对月畅饮。

    年华仰头大饮一口,确实是烈酒,入口烧喉,仿佛一团火焰滚入腹中,块垒顿消。

    青阳狮饮一口,咂嘴:“啧啧,出天极门之后,烈酒、好酒喝过不少,可是总喝不出你我偷老头子的酒喝时,那种酣畅美妙的滋味。”

    年华笑了:“那时无忧无愁,而出天极门之后,世事多纷多扰,不是酒不好、不烈,而是心境不一样了吧!”

    青阳想起了年少时光,笑道:“一直以来,在老头子心里,你才是他最青睐的弟子,我这个做师兄的反而不如你。”

    年华吐舌:“不如我受罚更多么?只要稍一做错,老头子就会骂得我狗血淋头,继而罚我十倍百倍地反复重做,直到一点儿差错也没有,才肯饶了我。”

    想起封父铁血的手段,青阳也心有余悸,“老头子一向信奉棍棒底下出高徒,只是可怜了咱们师兄妹,一直挣扎在地狱中,能够活着出师,已经是造化了。不过,现在想想,老头子严苛,都是为了我们好。”

    年华笑了:“是,师父虽然总是骂我,罚我,但永远是我最崇敬,最感激的人。无论如何,我不能让他失望,不能有负天极将门的声誉。”

    青阳也是深有同感,突然想起了什么,望着年华:“华师妹,你现在还和宁湛那小子在一起?还是另结新欢了?”

    年华冷汗:“什么叫另结新欢?我对宁湛此生不渝……”

    青阳撇嘴,“你还真是死脑筋,那小子现在坐拥佳丽三千,哪里对你此生不渝了?”

    年华沉默,心中悲伤,“他说,他不会辜负我。”

    青阳仰头喝了一口酒,叹息,“你啊!真是死脑筋。听为兄一句劝,另寻有情义的人吧,宁湛那娘娘腔的小子靠不住的!”

    年华沉默,苦笑,她不想和青阳再说这个话题,就岔开了话:“青阳师兄,你如今可有妻室?”

    青阳道:“没有。青家在若国三代为将,满门忠烈,去年秋天,王意欲将七公主赐我为妻,但我婉拒了。”

    年华不解:“听说,若国七公主美丽温婉,师兄为什么要拒绝?”

    青阳道:“我青阳的女人,必须能与我并肩纵马,一起驰骋沙场!”

    年华正在饮酒,差点呛到:“咳咳,你这是娶妻子?还是找战友?所幸,如今巾帼红颜不少,你可以慢慢寻觅,如果在太平盛世,女子都戒了武,你一定会打一辈子光棍!”

    青阳落寞一笑,“此生若不得伊人,那唯有塞上清风,伴我共醉明月了。”

    青阳狠狠饮了一口酒,取下腰间佩剑,以剑鞘击城墙为律,开始唱起了一支《秋风曲》:

    “秋风扬沙尘兮,寒露沾衣裳。角弓持弦急兮,鸠鸟化为鹰。边垂飞羽檄兮,寇贼侵界疆。跨马披介胄兮,慷慨怀悲伤。辞亲向长路兮,安知存与亡。穷达固有分兮,志士思立功。思立功,邀之战场。身逸获高赏兮,身殁有遗封。”(1)

    青阳的声音粗犷,歌词悲壮苍凉,听着格外有一种悲怆的味道。

    年华也是武将,深有所感,取下腰间朱笛,凑到唇边,吹出了一串低沉音符,以和青阳。

    天地浩茫,冷月凄迷,紫塞孤广,有乳白色的寒烟飘绕其中,如雾如纱。

    “咦?!!”年华转头,看见紫塞上的轻雾,影绰如烟,停下了吹笛,“这些雾……”

    青阳望了一眼原野,道,“哦,紫塞气候早寒,未到冬季,就已开始早晚降雾。白雾浓时,一米之内都看不清身边人的脸。”青阳猛然想到了什么,眼神一亮,回望年华,“这些雾……?!”

    年华目光明亮如星,红唇微扬,“师兄也想到了?”

    青阳也笑了,道:“好是好,只是冒险了一些……”

    年华笑了:“师兄忘了,自古,兵法中就有险中求胜一说。”

    青阳,年华来到议事厅,站在孤鹤谷的地形图前。

    孤鹤谷,地势如其名,崇山为屏障,山河为平谷。越军驻扎在山谷中,只有一条弯细如鹤颈的通路入谷,轩辕楚在两边山上设营哨,备以石阵,弓弩,沸铁汁,防止青阳、年华强攻。孤鹤谷前的空地上,由天狼骑的前锋部队驻守,为后方大部队做警卫。

    青阳,年华欲攻轩辕楚,孤鹤谷是瓶颈,因为谷前一马平川,没有阻掩,骑兵一旦接近,轩辕楚立刻会发现,并做好反击准备。

    今夜在城楼上,年华和青阳同时想到的,是借雾夜袭。

    年华指着孤鹤谷前,天狼骑前锋扎营处,道:“趁雾气最浓厚,十步不见人的子夜,我带白虎、骑悄悄接近孤鹤谷,偷袭天狼骑的前锋营。”

    青阳想了想,道:“浓雾虽然可以掩藏人形,但是掩盖不了马蹄声,如果要偷袭,只能步行前去。从景城步行到孤鹤谷,大约要两个时辰,士兵必须是体力、战斗力俱佳的精锐,而且人数不宜过多。”

    年华道:“驻扎在孤鹤谷外的天狼骑前锋营,人数不会超过一万,我领八千精勇前去,只要天时助我,夜袭成功不是问题。”

    青阳沉吟半晌,摇头:“不行,还是太危险了。即使你能得手,又如何脱身?天狼骑的前锋营是步兵营,没有马匹可以借用。夜袭前锋营,一定会惊动山谷中的大军,一旦他们骑马追出来,后果不堪设想。即使有浓雾隐身,你们徒步撤军的速度也快不过马匹,万一被追到,一定会全军覆没。这不妥,还是不要兵行险着,以免得不偿失。”

    年华盯着地图,心念百转,脑中渐渐浮现出一个完整的计划,嘴角露出一丝笑意,“越危险,才越有趣。师兄放心,我自有脱身的办法。但是,为了此战更加刺激有趣,师兄必须舍得一样东西。”

    青阳不解:“什么东西?”

    年华晃了晃手中酒囊,笑道:“烈酒。”

    注:(1):《秋风曲》摘自《乐府诗集》。《古今乐录》曰:“《秋风》者,言孙权悦以使民,民忘其死也。当汉《拥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