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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少年心性,才有一见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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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小七在雷家住了两天,武林大会终于将要召开。在这两天的时间里,雷庆安又来找过白小七两次,可到头来也没能如他一开始说的那样,引荐白小七给他父亲认识。

    雷庆安为此,不知跟白小七说了多少次抱歉。白小七在府中的吃食,皆是雷庆安遣雷缪专门送来,为的就是不让白小七自觉受了怠慢。

    好在白小七对此也不在意,或者说白小七甚至觉得,雷希贤最好不要接见他,这样一来便证明雷家对他并不看重,他也就不用在武林大会上表明立场之类的了。

    可惜,他白小七没想到的是,在武林大会当天只要是坐在雷家的席位里,就已经算是表明了立场了。

    几天里白小七仍是练剑、看书,而灵霄对此也都已经习惯,不再会对读书的白小七冷嘲热讽。当然,也有可能是灵霄已经腻歪了,毕竟白小七从来都不会对她的嘲讽作出反应。

    除了雷庆安以外,雷庆宇也来找过白小七一次。但是那满头白发的雷庆宇看着白小七,只是不停挠着自己的脖颈,半天也没说话。等到白小七想要说些什么来缓解一下尴尬的气氛的时候,雷庆宇却忽然起身,扭头就走,只留下了一头雾水的小秀才。

    因此白小七对雷家印象也比较一般,只不过出于为客之礼,才没有在武林大会召开之前离开雷家。

    这一日天色清朗,白小七又在雷府上住了两天,实在是闲的发慌。于是问清了仆人,城里哪有听书喝茶的地方,便背着灵霄剑出了门。

    从小到大白小七的爱好不多,除了看书以外,听说书先生讲些英雄故事也算得上一个,这也是他能这么快接受“江湖中人”身份的原因之一。

    偌大的奉贤城,说书先生自然不少,比较出名的有这么三个——城东醉仙楼里擅讲三国的“快嘴”李红签,城北十丈红里以讲情色故事闻名的齐胡子,再就是刘家特意为了自家宾客们请到茗薇楼里的“书圣”上官晴。

    当然,这个“书圣”乃指“说书之圣”。上官晴本无定所,四处游历以说书为生,只是他说的书无论节奏技法都巧妙无比,端得是引人入胜,久而久之便得了书圣的名号。前些日子刘玄机听说上官晴路过奉贤城,于是赶紧将他请进了茗薇楼。

    上官晴虽然入楼,却也与刘玄机约定仅仅在此说书十五天,等到一部《七义传》讲完,他便离去。

    江湖客多是粗人,大抵爱听些侠义故事,因此上官晴在茗薇楼开书的消息一经传出,少不了有许多人专程去听。这几天里只要上官晴开讲,茗薇楼下定然是水泄不通。

    白小七虽有心一睹书圣风采,但也知道刘家和雷家现在势如水火,他作为雷家的客人无论如何也不该去刘家包下的茗薇楼里听书。而白小七作为一介书生,当然也不会对淫词滥调感兴趣,所以说只剩下了城东醉仙楼这一个选择。

    刚来到醉仙楼外,就听见里面传出快嘴李红签的声音,在门口听了两句白小七便辨认出这一段该是长坂坡上赵子龙单骑救主,正是白小七特别喜欢的选段之一。

    可是兴高采烈的踏进了醉仙楼,才发现楼内客人稀稀疏疏,虽然大堂里摆着五六十条长凳,但总共也没有几个人坐在上面。

    李红签今年五十来岁,穿着一身说书人常穿的大褂,由于自幼说书的缘故,嗓门有些沙哑。大堂里虽然没几个人,可李红签说的仍旧卖力,在书案之后一字一句将赵子龙的英武说的是淋漓尽致,白小七看在眼里,却没来由的泛起一阵酸楚。

    按照醉仙楼的规矩,听书本不要钱,可最少得买一份十五纹钱的茶水。白小七捧着茶盘,找到一个还不错的地方坐下,台上恰巧讲到赵子龙枪挑夏侯恩。

    作为奉贤城里最有名的说书人之一,快嘴李红签的能耐多在一个“快”字上,旁人两个时辰讲完的,他只消一个半时辰便够。而难能可贵的是,李红签的嘴虽然快,口齿却极为清晰凌厉,再加上他经验老道,对说书的节奏把握最为精妙,所以往往能够给人身临其境之感。

    以前白小七虽然也听过村里说书老者讲的三国,可哪能跟这种在奉贤城里都数一数二的说书人比?才听了几句,白小七只觉浑身热血沸腾,恨不得亲在长坂坡战场之上一睹神将赵云的英姿。

    台上李红签说到高潮处,白小七按捺不住心中快意,大喝一声:“好!”

    一不留神喊出了声来,发现四周的宾客有不少正看向自己,白小七才稍微有点害羞,鼓了两下掌后便讪讪的坐了下来。

    灵霄自然不会放过每一个能够挖苦白小七的机会:“乡巴佬,真是没见识!”

    白小七自知失态,也没出言反驳。

    台上的李红签不愧是经验老道,只是对着白小七微微点头示谢,就接着刚才的地方讲了起来。其实白小七出声喝彩也并不是不行,只不过通常来讲每一段书到高潮过处,说书人都会有意的留出一点时间。这点时间既可以让说书人喘息换气,又可以让观众们趁着这个时候鼓掌叫好,省的随便叫好打断了说书人。

    只不过以前白小七听书的地方,基本上都没那么多讲究,所以一时间也忘了这个规矩。

    按李红签的习惯,本来留着换气的地方该在赵子龙夺下青釭剑之时,可既然白小七叫好叫的早了一点,李红签干脆就也没在后面停顿,而是接着讲了下去。白小七不明其中细节,但仍是听的津津有味。

    听了约么一刻钟的功夫,白小七忽然发现有个穿着一身青衫的少年托着个果盘轻手轻脚的往自己这走了过来。而那少年身后,还跟着一名紫袍老者,满脸都是无奈的神色。

    “这位小哥,你也爱听三国啊?”青衫少年将闲着的手搭在白小七肩上悄悄坐下,低声跟他搭话道。

    说书的楼里虽然不应该大声叫喊,但轻声细语的说话还是很正常的,否则也少了些结伴听书的趣味。因此听见有人搭话,白小七心道这少年估计是个三国迷,听见自己下意识的叫好才来搭讪,所以也不疑有他,回答道:“我只是爱听书,方才听见讲的精彩,一不留神就叫了出来,这位贤兄莫怪。”

    “嘿,哪里的话!”青衫少年一摆手,好似跟白小七十分熟络一般:“本来这位李红签就擅讲三国,而且这段赵子龙单骑救主更是他的拿手好戏,你若是第一次听,不叫好才是外行了。”

    白小七闻言也来了精神:“听贤兄所言,该是对这城里的说书人都很熟悉了?”

    “那是!”青衫少年伸出右手来,掰着手指如数家珍道:“听你口音该不是本地人,可既然知道这‘快嘴’李红签,就说明是听人介绍来的。其实城里有名的除了这李红签,还有不少。如凌枫楼里的虚度白,幕江心月的越海成……说起来悦花心里还有个娥清雪,只是她一介女流,又身处烟花之地,所以一般人在谈论城里的说书先生时,通常不会给她留下一席之地。其实娥清雪说书的地方虽然难登大雅,但也是生活所迫,按说她讲的《隋唐》与《天义》都要比不少男人要强得多了,更加难能可贵的是她还自创了许多评书,那可都是别的地方听不到的!每每有人提起奉贤城里的说书人,总要说一嘴城北齐胡子,其实那齐胡子老大的年纪了,每天还靠些淫色故事来吸引看客,比娥清雪之流可要差得远了!”

    青衫少年如此如此,这般这般,几乎是将城里所有的说书先生评讲了一遍。白小七初入奉贤城,只觉得和这青衫少年无比投机,两个人又是年龄相仿,自然越聊越欢,渐入佳境。

    酒逢知己千杯少,两个人聊着聊着,李红签也已经讲完了今日的三国。那青衫少年见白小七要走,硬是拉着他要一起去吃饭,而白小七正好也有些饿了,于是欣然同往。

    先前二人已经互通了姓名,原来那青衫少年名叫轩辕幻晴,其实也不是本地人,只不过已经在奉贤城里住了两三年。而那名跟随他的紫袍老者姓夏,白小七只知该称呼他为夏老。

    轩辕幻晴看着虽然是一张孩子脸,但也已经二十一岁,比白小七还要大个两岁。两个人如此投缘,说了几句话后便以兄弟相交。轩辕幻晴该当是某个大家子弟,打赏李红签时出手也颇阔绰,本说要请白小七去醉仙楼之上的雅座中就餐。可白小七知道醉仙楼里吃饭太贵,因此执意要去楼外的小馆里,轩辕幻晴拗不过他,最后也只得跟着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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