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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初出茅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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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座村庄名叫麦吉村,坐落在著名的维茵大森林东边。维茵大森林是塔里克帝国境内面积最大的森林,这里物产丰富,有露天矿石和珍贵植物,栖息着大量的野生动物,其中不乏危险的猛兽、强虫和魔兽。

    冒险者们称其为“永不坍塌的金矿”。数以万计的冒险者在森林中讨生活,他们采摘植物、凿取矿石,猎杀猛兽、强虫和魔兽,从它们身上获取有价值的器官,然后把这些东西卖给需要的人。

    麦吉村离维茵大森林很近,是方圆五十公里内唯一的村庄。在这片地区活动的冒险者们将这里当成了中转站,他们或是去旅店吃饭休息,或是去铁匠铺修理装备,或是去酒馆放松一下,再或是去村东头的自由集市购买补给。

    自由集市还可以出售物品,不过价格要比城镇低。这是因为商人们把运输成本算了进来,他们在这里收购到素材之后,要运到城镇去售卖。运货要用到马车,马要吃料,车有磨损,还要雇人护卫,这些费用都被折算到收购价里了。

    因为冒险者源源不绝,为村民们提供了滚滚财源,所以麦吉村的村民早就放弃了农耕,专职经营和冒险者相关的行业。他们开了四家旅馆,三家酒馆,两家铁匠铺和一家杂货店,即便如此,他们仍然无法满足冒险者们的需要。

    在冒险者们的强烈要求下,他们不得不将地皮出租,让外人来村里开店。如今,麦吉村已经是旅馆与酒馆林立,铁匠铺和装备店随处可见。杂货店仍然只有一家,这是因为村东头开设了自由集市,冒险者们喜欢去那边淘东西,很少来杂货店买东西。

    因为客人不多,村里的杂货店很冷清。平时来买东西的大多是本地人,大家是看在乡里乡亲的份上才来照顾杂货店的生意。

    “浪费,真是浪费啊。”

    这天上午,来杂货店买醋的旅馆老板娘对看店的女孩说道。

    “这么大一片地,干点什么不好,非要开杂货店。”

    “谁说不是呢。”女孩无奈的一笑,“可是爸爸不肯,我们也拿他没办法。”

    女孩的父亲是现任店长,这家店是他从女孩的爷爷那里继承来的。

    作为父亲最小的儿子,他本来无权继承这家店。他的哥哥们都觉得杂货店生意不好,劝父亲把杂货店改成别的店,这样更赚钱。这话惹怒了脑子一根筋的父亲,于是父亲就把他们赶出家门,把杂货店交给最听话的他来打理。

    等到父亲去世,他就顺理成章的继承了杂货店。这时,他的哥哥们已经靠着在自由集市摆摊挣来的钱开起了旅馆和酒馆,每天都赚得盆满钵满。

    在性格上,他很像他父亲。两个人都是一根筋,思维不会转弯。他们觉得对于村庄而言,杂货店是必不可少的。就算有自由集市在,杂货店也不能关门,这是原则问题。

    他女儿却不这么觉得。在麦吉村,开哪种店赚钱是显而易见的。开杂货店固然能养活一家人,但也只够温饱。女孩想要像村里其他的女孩那样,吃好的穿好的,被外来的穷小子们追捧,只靠杂货店的收入,她根本做不到这一点。

    她的哥哥们也是这样想的。父亲觉得儿子们和当初的哥哥们一样不靠谱,就把儿子们都撵出了家门,把杂货店交给最听话的女儿打理。

    女孩虽然听话,但是她听话的原因和当初的父亲不同。当初父亲听爷爷的话,是因为他认同爷爷的观点。现在女孩听父亲的话,是因为母亲认同父亲的观点。她的母亲身体很差,稍一动气就会生病。为了母亲的身体着想,她只能顺着父亲的意思来。

    买醋的老板娘走后,女孩深深的叹了一口气。这时她听到有人在店外说话,那是一种她从未听过的语言,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她来到店门口,探头向外看。

    杂货店外的街道上人来人往,有急匆匆行走的伙计,有不紧不慢踱步前行的商人,有装备和打扮各异的冒险者,还有赶着牛车、马车往店铺送货的车夫。

    在这些人中,有一队人格外醒目。那是一队身材高大,虎背熊腰,光着上身,下半身裹着兽皮的男人。他们手持铁斧,胳膊上有狼头模样的纹身。有一个身穿怪异服装的青年,和一个服装同样怪异的少女走在这队人前面,似乎是他们的首领。

    那青年便是下山来找格林的张恒。为了行动方便,他穿了一套深灰色的运动服,脚上穿着同样颜色的运动鞋。与他并肩前行的海伦,则是身穿哥特式洛丽塔风格的黑色洋装,过膝的裙摆下穿着白丝袜,脚上踩着黑色的小皮靴——这些都是张恒从卡牌系统里抽到的衣服。

    卡牌系统生成的衣服型号固定,在展开前可以调整大小,幅度不能超过20%。随他一起下山的野蛮人战士们身材过于高大,就算尺码增大20%,他们也穿不进去,所以张恒才没给他们准备衣服。

    正在和他说话的人,不是和他并肩前行的海伦,而是落后他一个身位的野蛮人青年,名叫卡卡越。他来自臼齿部落,当初臼齿部落遭到狼首部落的报复性攻击的时候,就是他及时抓住了想要逃跑的牙突突,让臼齿部落免遭灭族之灾。

    “伟人,如果黑战神不在这里,我们该怎么办?”

    以野蛮人的标准来看,卡卡越的身高有点矮,才刚过两米二,体格也没有同龄人健壮。但是他的脑子好使,被称作“臼齿族最聪明的年轻人”。他的祖父是臼齿部落的祭司,就是之前跪在地上,祈求张恒和狼首部落吞并臼齿部落的老人。

    臼齿部落被狼首部落吞并后不久,这位老人就病倒了。因为生活条件艰苦,大部分野蛮人只能活到五十岁,活到六十岁的他已经算很长寿了。噜吉吉看中卡卡越的聪明头脑,想培养他做下一任祭司,就来找老人商量。

    他本以为老人会欣然接受这个提议,却不想老人居然直接拒绝了。他说,卡卡越的志向是服侍伟人,伟人在哪里,他就在哪里。

    老人的话让噜吉吉心里很不是滋味,他不是因为被拒绝而不开心,而是因为比起“臼齿族最聪明的年轻人”,曾经被称作“狼首族最聪明的年轻人”的切库库脑子倒是还不错,可是他没什么志气。只要能舒舒服服的活着,这家伙就什么也不想了。

    卡卡越才刚刚接触到张恒,就知道立下服侍伟人的伟大志向。切库库享受了张恒几个月的恩泽,思维还和其他人一样,想着怎么搞祭祀,怎么要神子,丝毫没有更进一步的想法。把两人的状态放在一起比较,高下立判。手机用户请浏览m.69zw.com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