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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若有下次,必是衣锦还乡!

作者:苦涩的柿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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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惧怕?

    是吗?李世民扪心自问,他这辈子没怕过什么。在刀口上舔血多了,心性早就冷麻如铁。

    可唯独亲情却在心里留下了一块最柔弱的地方,他极力恐惧,却又极力维护。

    对于李恪参军,他在内心深处非常矛盾。

    一方面他为皇三子李恪的表现感到欣喜,在贞观元年亲自猎下野鹿之时,他甚至说出了“汝英果类我也!”

    可另外一方面,他又害怕李恪的出色,尤其是在武艺、兵法上面的卓越表现,远远超出了他的两位兄弟。

    这与当年李建成与他何其相似?

    “父皇莫非是在说笑,恪儿虽提过这些话,可是他现在才十二岁,对的,他才十二岁,某在这个年纪确实解了雁门之围,但是

    某不认为恪儿处于儿臣当年的境地,就能转危为安。”

    李世民面色虽然僵硬,但还是依旧硬着头皮说道。

    提到雁门之围,他有足够的骄傲资本。十二岁,大多都是从娘亲怀里刚出来的奶孩子,估计见到荤腥就会呕吐,可是他却直接参战,统帅军队。

    他昂起头,再次说道:“战国赵括何如?少年之时其父马服君赵奢兵法已不如他,可却有长平战败,何等惨烈!

    数儿臣之英姿,百年难出一人,提笔可上马,至少……某不认为恪儿有这个本领。”

    狡辩!

    这绝对是狡辩!

    李渊心里很是清楚,现在的李世民就是死鸭子嘴硬,或许有担心李恪纸上谈兵,可当年赵国能与今日相比吗?赵孝成王孤注一掷将宝全押给赵括,可是换成李世民,他顶多封李恪做个校尉,掌管千人。

    所以此番理由,完全是心虚的表现。

    不过李渊并不着急,想让吴王李恪改变被圈养在深宫的命运,仅靠刚才一番话是没半点希望的。

    敷衍,谁也不愿意揭穿它。

    所以,李渊话题一转,笑眯眯的看向李世民,问道:“某常听说你以史为鉴,吸取我那表哥的教训,你且说说,他为什么失去了天下?”

    “此事……”李世民紧锁眉头,太上皇所言何意。

    但他还是郑重的说道:“隋炀帝之所以失去天下,是因为不惜民力横征暴敛、频繁征发徭役,再加上三征高丽失败,隋朝雪上加霜,因此而崩溃!

    当然也有父皇你……的推波助澜……”

    听到这句话,李渊的脸色有点尴尬,前身的记忆他又没有继承,谁知道他之前弄出了什么幺蛾子,隋朝的覆灭还真是有他很大的一份功劳。

    不过他的脸皮也算蛮厚,脸不红心不喘的说道:“隋朝之所以灭亡,就是因为内无藩王拱卫京师……

    秦朝何等强盛,灭六国,却匈奴,然而也不过短短十五年时间。而两汉却坚挺了四百余年,殊为怪异,若论光复者,也只有刘秀一人。

    这就是汉朝郡国并行的好处,似司马懿那种以奸计篡国而安享数代江山的根本不可能出现在汉朝,若有……也会被藩王勤师所阻。”

    太上皇这点看的很明白,不仅仅是他看的明白。历史上的刘邦、司马懿、朱元璋都看的很明白,藩王久必生乱,但对于王朝的稳定来说利大于弊。

    而若是中央不能制约藩王的话,那意味着皇帝绝对是个庸碌之君,那么其他子孙取而代之就更好。

    别看西晋末年有八王之乱,但他依旧在南方坚挺了一百多年,这对于司马家来说,就是种胜利。

    “此话……似乎有理……”李世民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之中。

    古代就是个怪圈,秦死于没有藩王拱卫,所以刘邦施行郡国并行。曹魏吸取了汉朝的教训,所以搞中央集权,将皇亲当猪养,然后司马家篡夺了江山,认为曹操不可取,于是又恢复了汉朝的郡国并行,然后又有了八王之乱,比七王之乱多了一王……

    因此以史明鉴,众多开国君主在考虑后续治国的时候,都会犹豫到底给藩王实权不。

    李世民虽然不是开国太祖,可是这任务却落在了他的身上。

    ………

    贞观四年三月三日,河东绛州龙门县县城。

    县城此时正值赶集,人山人海,好不热闹,街道左右皆是摆摊叫卖,有赶早吃的热和事儿,也有卖竹篾、麻布……

    在拥挤的一处街道拐角处,有一架低调精致的马车停在路边,旁边有几名身材威猛的汉子,腰间挎着佩刀。

    “马先生所言,那薛礼今日就在这修裁街出没?孤可是等了好几天了。再不赶紧回长安,恐怕父皇就要责骂孤了。”

    马车中传出一个稚嫩的声音,虽略带稚嫩,可却铿锵有力,似是由修刀刻意割磨出的棱角。

    “咳咳”一个中年人咳嗽了几声,可见他身体不大好,他沉声道:“殿下,昨日午时我打探过些许消息,那薛礼本是将门之后,奈何家道中落,手里仅有三亩薄田,勉强度日,每日打些柴火前往县城叫卖……”

    “如此这般便好……此次机会可是皇爷爷好不容易为恪争取而来的,定要好好珍惜。”年轻人叹息道。

    与此同时,背负着几捆柴薪的薛礼走进了县城,他的路线极其有规律,先前往悦来客栈供货,然后剩下约有三分之一的柴薪前往街上叫卖。

    “哎哟~刚出笼的新鲜羊肉包来咯,吃一口满嘴香,吃二口满嘴流油,包管你等吃的热火朝天,心满意足……”

    “新开的包子摊?”薛礼讶然了一下,吞了吞口唾沫,从褡裢里取出出一文钱,说道:“给我来一个羊肉包,现拿即可。”

    说罢,一手交钱,一手已经捏到了滚烫粘软,热气腾腾的肉包上面。

    可是谁知,店小二却皮笑肉不笑的伸出了另一只手,说道:“客官,本店肉包两文钱一个,还差一文钱。”

    薛礼皱了皱眉,再从褡裢拿出一文钱,今天悦来客栈给的价钱是十文钱一捆,但这是攒了十天的柴薪啊。

    本想解解馋,但没想到以往作价一文钱的包子,在这里卖两文。

    不过眼前的肉包确实比别家摆摊的肉包打了一圈,也更白更香了一截。

    店小二伸出手接过钱,顿时脸上笑开了花,在蒸笼下面的抽匣取出一张造型别致的纸张递给了薛礼,说道:“这是本店的集福卡,这可是来自长安的稀奇玩意,只要集五张,就能获得免费的肉包子一个。”

    薛礼愕然,将嘴里的肉包胡乱吞下之后,接过这张集福卡,就随手扔在了地上。

    “你!”店小二气结。

    然而接下来薛礼却用嘴吮吸了手指上的肉味,淡淡说道:“送集福卡薛礼虽不明白,但却知道你家的肉包比别人贵上不少,虽然看起来也大了一些,可终究还是不如一文钱一个的划算。”

    说罢,转身将放在地上的两捆柴重新背上,沉声说道:“既然你家包子不如别家划算,这注定了……薛某只会光临这一次,若是下次再光临……”

    他摇了摇头,拉紧贯穿在腰际的麻绳,将背部的柴火捆的更结实些,低声道:“若有下次,那就意味着薛某必是衣锦还乡,不再受钱财所累,那……一文钱又算得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