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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四十四、安眠药是*(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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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睿依偎在章柳的臂弯里,心里打翻了五味瓶,各种滋味混合之下,便说不出是什么滋味了。章柳在叶雅歌面前表现出对她的关心,她是开心的,也有一点不开心,不是她矫情,对章柳的表现不够满意,相反他这么做,她感到心疼,心疼他的痛苦,也有一点心疼叶雅歌。

    他俩都挺难过的吧,这个念头一蹦出来,林睿觉得自己真矫情,脸嗖的红了。章柳一直抚摸林睿的头发,手指碰到她的脖颈处,说:“身上这么凉,小心冻着。”

    他欲脱下身上的西装,林睿推他道:“我不穿,今天我订婚,可要漂亮点。”

    章柳笑了,林睿道:“刚才出了汗,过一会就好了,今天真暖和。”

    她慵懒的伸了个懒腰,章柳应道:“是啊,天气真好。”

    林睿猜他一定在惦记方才为何一帮人拥着叶雅歌,他也想知道叶雅歌怎么了吧,或许他不想知道了,但林睿想告诉他,似乎这样做能缓解心疼的感受。

    “高主任到处找叶主管,我和芳芳他们帮他一起找,看他挺急的,好像有急事。”

    章柳“嗯”了一声,然后说:“高胜群是我的大学同学,但我和他不太熟。”

    “我在所里见过他几次,他很和善,让人觉得很踏实。”

    章柳不做评价,林睿希望他能放心,也希望自己不要自作多情,毕竟那是章柳的事,她猜测归猜测,但也要把握分寸。思绪挺奇怪的,关于郑拙成的往事突然蹦了出来,她想起最后一次见他是在夏芙烟的画展上,那时夏芙烟已是他的未婚妻。

    上次想到他,是沐琦结婚后邀请她去看画展,是沐琦餐厅里的一位常客举办的。当时她和章柳的订婚仪式在准备中,那位画家很喜欢画秋天似的,林睿一动不动的端倪着一副金黄色的银杏落叶图想到了郑拙成,想到他时的感觉是酸的,是涩的,想到他说过带她私奔天涯,又泛起一丝微微的甜。无论如何,无论曾经试图冲破一切阻碍,只愿同你相依白头的男人最后娶了你,还是娶了别人,那个女人都应当永远心存感激吧。

    微风拂过脸庞,树桠上盘旋一只喜鹊,叽叽喳喳的叫,他们牵着手,走往家的方向。林睿没有中断对往事的回想,一个人有自己的过去,往往更容易理解别人,两个人走在一起,不是为了证明身边的人比过去遇到的都好,也不是苛求自己比他曾交往的对象更出色,走到一起只是自然而然的,是舒畅而情不自禁的,比来比去无非是虚惘的镜花水月,人不仅有过去,还有现在和未来。

    白宝贵给林睿写了电子邮件,恭喜她要嫁作人妇了,无意中提到郑拙成有了孩子,认他做了干爸,但他没问起沐琦,林睿便也没说,她想总有一天,白宝贵会从别人口中听到沐琦的消息的。

    她想郑拙成可以在天涯海角里幸福,也可以在锦衣玉食中美满的生活,她祝福他,也祝福叶雅歌,想着想着,不禁拽紧了章柳的手指,渗出了汗液,像胶水似的。章柳被她握疼了,没料到她有这般大的力气,但竟心生欢喜,她对他的需要让他生出浓浓的责任感和爱意,他的脑海中空无一物,刚才他没看叶雅歌,也不想聊她。

    人的思想连自己也琢磨不定,现在完全懒的让“叶雅歌”这三个字窜进身体里,她彻底毁灭了他对温和柔美的叶雅歌所有的回忆,他记忆中的叶雅歌是一株温婉的花,纤嫩的叶子,娇弱的花朵,而现在她像一把刀,是锋利的,是嚣张跋扈的,甚至有时刀尖还在滴血。

    他开始怀疑回忆,是不是记错了,是不是他把叶雅歌想的太好了,所有的所有都像一场梦,唯独来自掌心的疼痛是真实的。阳光结实的打在眉眼上,他将林睿小小的手背包围在掌心里,用尽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全部的力气。举办订婚仪式已经在给叶雅歌缓和的时间了,仁至义尽,按照他的心愿,恨不得立即同林睿结婚。

    沈教授一家站在院子一角谈笑,见到章柳他们,沈教授道:“今天是好事成双,胜群让我晚点走,他有好消息当众宣布。”

    章柳默然,林睿陪在旁边,欲走的同学们都被高胜群叫了回来,叶雅歌追问了他几句怎么回事,见他笑而不语,即没兴致再问了,脸上目无表情,眉心皱的发痛。

    猝不及防的,高胜群单膝跪在叶雅歌裙下,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戒指,用颤抖而虔诚的声音说:“雅歌,请你嫁给我!”

    戒指是昨晚离开叶家后径直去商场买的,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听到子衿太太说那些把叶雅歌托付给他的话,冲动之下将车开的失去方向,直到戒指揣在了衣袋里,信用卡刷卡记录发到了手机上,他才恍惚的反应过来。晚上到家便犹豫了,早上仍存纠结,他怕这样做仓促了,一旦遭到拒绝,他和叶雅歌的关系会莫名的受到影响。

    他爱她爱的小心翼翼和义无反顾,然而今天的订婚仪式,昔日同学的羡慕给予了他勇气,最好的时机即是现在,用所能想到的最好的形式向叶雅歌表白。他还是第一次在大庭广众之下向女人求婚,带着前所未有的激动和忐忑。

    在欢呼和鼓掌声中,叶雅歌竟无动于衷,她谈不上高兴,也不难过,高胜群涨红的脸像被烤过似的,让一个天性不浪漫的人做出这个举动,实属不容易。可她不感动,连想装出一点惊喜的欲望都没有,她觉得有些可笑和滑稽,甚至悲哀。

    她就那么骄傲的站着,直直的望着章柳和林睿在窃窃私语,林睿在笑,章柳也在笑。他们在聊什么聊的欢天喜地,是不是以为终于要摆脱她了,所以兴奋的晕头转向了吧。叶雅歌紧绷着,如同有千万只蚂蚁在肌肤上爬,她不能让章柳得逞,她不愿让他解脱,这不是报复,她是爱他。

    还没有结束呢,是的,还有起死回生的余地的,叶雅歌念着,差点脱口而出“我不想嫁给你”。可话到嘴边,本能的对高胜群的屈服抑制住她的反感,拒绝他,下一步的命运定是回美国,不回去是不现实的,姨妈会以死相逼,她的母亲会泪水涟涟。

    她不想走,不想,从骨髓里生出抗拒,同被迫离开笠州相比,答应高胜群的求婚似乎并不是最糟糕的。但她也说不出“我愿意”三个字,喉咙像堵住了,整个人笼罩在一种耻辱中。

    百般为难的境地里,叶雅歌试图向章柳求救,哪怕只要看到他一丁点的痛苦,一丁点,一瞬间就行,她就可以有力量冲开人群,逃离人生中最无力的一天。

    而章柳又在和林沐琦讲话,他在忙着和亲戚朋友打交道,她是好是坏,他根本无所谓。叶雅歌闭上眼睛,干涩的眼珠顿时被泪水包裹,大概阳光太刺眼了,快要失声大哭起来了。

    沐琦伏在章柳耳边,小声的笑道:“姐夫,叶雅歌穿的礼服是粉色的,通常是二婚穿的。”

    沐琦是在嘲笑叶雅歌,暗示她不如林睿,男人常忽略细枝末节,章柳不懂她的意思,附和的笑笑。

    沐琦又道:“姐夫,他们肯定是安排好的,叶雅歌一把年纪了,是该嫁人了。”

    “是。”

    为了避免和沐琦继续交流,章柳扭头看林睿,林睿满怀期待的等着叶雅歌表态,嘴角上扬,脸上挂着和周遭的人相似的笑容。章柳低下头,无论叶雅歌答应,或者不答应,都是她的权利,他只不过不想过多议论。

    叶雅歌咽下泪水,在孤立无援的时刻念起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待她的好,如今她的抉择,决定了她们命运的再一次转折。她想起了早上母亲久违的笑容,姨妈难得的开朗,她的母亲,已经老的像揉成一团的旧报纸。

    她顿了顿,用轻微的语调应道:“我愿意。”

    高胜群烤红的脸庞红成了一块赤铁,重复道:“雅歌,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愿意!”

    他笨拙的为她戴上戒指,慌张的起身拥抱她,叶雅歌在他的怀里一动不动,犹如被上了紧箍咒,原来这么多年的漂泊,是为了在这一刻委曲求全。

    沐琦和商陆沉沉的叹了口气,终于关于他们林林总总的感情纠葛画上了尽如人意的句号。林睿真心替叶雅歌感到高兴,沈教授高亢的发表了一同感言,众人的热闹和葬礼上的哭哭喊喊似乎区别不大。

    叶雅歌盯着戒指,如此成色的饰品她要多少有多少,男人却试图用一枚戒指来捆住女人的心,爱情真是好笑,她笑出了声,以前的叶雅歌已经死了。

    日子波澜不惊的过着,走过了冬的料峭,又到了春暖花开。章柳的事业如日中天,俨然跻身进笠州十大优秀青年律师行列,林睿在工作中不断汲取经验,不断在进步,何佩兰为他们的婚礼每天不亦乐乎的忙着,沐琦渐渐找寻到以后母身份在新的家庭里立足的方法,芳芳生了个男孩,每个人都在城市里拥有至少在外人看来不错的生活,

    畏法思明所在美国的分所正式开张,章柳带着林睿去纽约参加开业庆典,叶雅歌作为功臣,却主动提出不愿过去。她和高胜群就那样僵持着,说不好也说不上不好,两家人当他们是夫妻待了,高胜群也是,唯独叶雅歌的灵魂一直在孤独的游走。

    她像冰雪融化后,依然挂在树梢上的枯叶,虽然不至于无依无靠,但干瘪之下是随时随地的粉身碎骨,一边在接纳现实,一边又满怀幻想。

    如果刘澹泊家没有发生一起意外的话,所有人的生活也许就这样注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