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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五百五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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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蛞蝓可以食用,也是一种能够治疗许多疾病的药材,不过,这改变不了这种软体虫子很恶心的事实,只要还有替代药材,没人愿意使用蛞蝓,只要不至于饿死,估计,没有人愿意去品尝蛞蝓,吃这玩意的感觉与吃鼻涕有什么区别,想想都会觉得恶心。

    李安是不会为了体验新鲜感,而去品尝蛞蝓的,这辈子都不会去吃这么恶心的软体虫子,蚂蚱,毛毛虫这些也不会去尝试,想想都觉得太恶心了,吃这些东西是需要勇气的,即便是肚子很饿的时候,也需要莫大的勇气,一定会有许多人,是宁愿饿死都不愿意去品尝蛞蝓这些食物的,哪怕这些恶心的食物能够救活他们的小命,他们也不愿意接受。

    将小石头调转方向,猛的扔在小溪边上,如此,石头上恶心的蛞蝓就被碾死了,就这么轻易的,李安就决定了这个石头上一只蛞蝓的生死。

    小溪边的圆润小石头很滑很滑,人走在上面的时候,是一定要特别小心的,要是一不留神,就会有摔倒的可能,慢点走是可以避免摔倒的。

    继续往前走了一段,李安听到了远处传来惊慌的奔跑声,很显然,是白天遇到的鹿群,这也难怪,这条不大的小溪,是天坑底部唯一的水源地,鹿群每天都要饮水,而饮水就必须要道小溪旁,所以,小溪旁是鹿群每天必须要来的地方,每天都要过来喝水,甚至,一天要到小溪边好多次,喝好多次水。

    “小溪旁是鹿群每天都必须要来的地方,明日只需要在小溪旁设伏,就能猎杀到鹿了。”

    李安开口说道。

    “李侍郎,这条小溪可不短,足有几百步,看来要部署不少人才够。”

    陈龙说道。

    李安点头道:“小溪是挺长的,不过,部署二十人就足够了,每二三十步一个人,埋伏好了,等待鹿群过来饮水就是了,如此,不论鹿群选择在哪个位置饮水,都逃不脱被猎杀的命运。”

    “沿着小溪一字排开,二三十步一个人,这的确是个办法,那好,我这就回去安排,让他们明日一早就开始猎杀。”

    陈龙说着走了回去。

    李安继续沿着小溪旁的碎石路行进,时不时的跨过小溪,到小溪的另一边走几步,然后再回来继续走。

    不是李安喜欢这么走,实在是为了怀念童年的时光,小时候的李安,就喜欢这么走路,每次遇到田间的小水沟,总是喜欢这么蹦来蹦去的,水沟有多长就蹦多久,一点也不会觉得辛苦,总觉得这样很有乐趣。

    这么蹦来蹦去的有乐趣吗?至少对于小时候的李安来说,这样蹦来蹦去是很有乐趣的,会觉得非常的快乐,而在成年之后的人,就不会有这种感觉了,就会觉得这样很无聊,很奇怪。

    在小时候,李安发现儿童去什么地方,都喜欢跑着去,而成年人都喜欢慢慢的走着,比如去茅房,上学的孩子们,都喜欢往茅房跑,一阵风的就跑过去了,而成年的老师都喜欢慢慢走到茅房,根本不会跑着过去,就算很急也不会跑着去,以保持师长的稳重。

    李安蹲下身子,轻轻的拨弄小溪里的清水,这些清水虽然很少,但真的很冷很冷,比空气的温度要低得多,当李安把手放入溪水的时候,不自觉的就有一种想要把手抽回来的念头,这是下意识的想法,毕竟,人在遇到意外情况的时候,都会有自我保护意识,猛然遇到冷水,超出了自己的想象,让自己的手指不太舒服,自然会激活身体的自我保护。

    小溪的清水如此冰凉,这几乎可以肯定这些溪水的来源,一定与远处的雪山脱不了干系,只有雪山的融水才会如此的冰凉,若是地下水的话,在这个不是很热的季节,应该与空气温度差不多才对,甚至,可能比空气还要热一点。

    月光艰难的穿过天坑里的树叶,在小溪里留下了倒影,让这个不起眼的小溪,充满了一种别样的美。

    “呜呜呜……”

    远处,也就是天坑的外面,突然传来了一阵阵的狼嚎声,这里是森林的深处,能听到狼嚎的声音,也算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狼这种动物更喜欢在夜间活动,一到夜晚就喜欢到处乱叫,算是夜猫子的一种吧!

    因为天坑底部并没有狼的存在,所以,李安也不用引起警惕了,狼是没有能力下来的,除非它想被困死在这里一辈子,或者说,他们下来的过程中,就会因为失足而被活活的摔死,天坑最缓的地方也不是狼能通过的,他们不敢拿自己的小命冒险。

    天坑底部也有一些也行动物在鸣叫,比如猫头鹰的声音就听的清清楚楚的,这种动物在界山也比较的常见,因为是鸟类,所以,自然是可以随意出入天坑的,他们喜欢去哪里就可以去哪里。

    不过,猫头鹰的叫声,可不是那么受欢迎的,甚至会让人觉得恐怖,因为猫头鹰的叫声太凄厉了,而且,还是在夜晚的时间鸣叫,自然更增加了恐怖的气氛,试想一下,大晚上的,突然听到凄厉的猫头鹰叫声,这是一件多么让人恐怖的事情啊!想想都会让人觉得可怕。

    大晚上要是失眠了,听点舒缓的音乐,说不定能够有助于睡眠,而若是听猫头鹰的叫声,搞不好会失眠一夜,吓都吓醒了,也正是因为猫头鹰的叫声太凄厉了,所以,猫头鹰一直被视为不祥鸟,是自古以来,老百姓们都非常讨厌的鸟类,老百姓对猫头鹰的印象,与对乌鸦的印象是差不多的。

    大白天的时候,乌鸦让老百姓讨厌,而在夜晚的时候,老百姓最讨厌的就是猫头鹰了,若是有一只猫头鹰跑到某个人家屋后的树上叫个不停,那么,这户人家夜里也别想睡安生了,甚至,被吵的一夜没法入睡都是很正常的,若是特别相信迷信之人,或许会吓得日夜不安,连续多日都睡不好。

    当然了,猫头鹰是一种非常有用的益鸟,对人类是有很大帮助的,猫头鹰的主粮就是老鼠,捕杀老鼠是猫头鹰的拿手好戏,而老鼠是实打实的坏家伙,是农民朋友最讨厌的害虫,有猫头鹰控制老鼠的数量,能够让老鼠的数量被大大抑制,从而有利于农作物的丰收。

    所以,人们不但不应该害怕猫头鹰,相反的,应该非常喜欢猫头鹰才对,因为只要有猫头鹰出现的地方,农田里和百姓家的老鼠就要遭殃了,猫头鹰是人类的朋友,我们不能因为猫头鹰的叫声不好听,就讨厌猫头鹰,朋友不能光看外表,也不能光听声音,声音好听的未必是朋友,声音难听的也许是挚友。

    不过,懂得猫头鹰好处的人,在古代还是太少了,古代的老百姓,都采用养猫的办法来遏制老鼠,而对于猫头鹰则敬而远之,听说过养大雕的,没听说过有养猫头鹰的,猫头鹰也就是在后世才被人们所认可,承认它是一种对人类有益的益鸟,而到了后世的时候,猫头鹰的数量已经大大减少了,甚至,在广大的农村地区都见不到猫头鹰踪迹了,只有特别茂密的森林之中,才会有猫头鹰出没,至少,李安前世的儿时,生活在农村地区就没有见过猫头鹰,只听父辈讲过那里曾经有很多猫头鹰,因为树木被大量砍伐,树林越来越少,慢慢的猫头鹰也就没法生存了,而李安也就只能去动物园,才能看到猫头鹰了。

    由于天坑底部的植被非常不错,所以,老鼠和野兔很多,有了大量老鼠作为食物,猫头鹰自然也不会少。

    凄厉的咕咕声,让好多将士都觉得有些不安,他们虽然天不怕地不怕,但听着这种凄厉的声音,确实挺难入睡的。

    “李侍郎,我都安排好了,明日天一亮就让他们去猎杀鹿群,就猎杀两只。”

    陈龙安排好明日一早的猎杀,再次走到李安的身旁。

    “好,记得告诉将士们,千万不可多杀,够吃一顿就行。”

    李安开口说道。

    “放心吧!李侍郎,我已经告诉将士们了。”

    陈龙说道,顿了顿,接着说道:“李侍郎,这夜猫子叫的也太烦人了,这要是叫一夜,可怎么睡啊!”

    李安开口说道:“这有何难,找块棉花,把耳朵堵上就是了。”

    “李侍郎,这棉花哪里堵得住声音,不如把这些夜猫子全猎杀了,免得烦人。”

    陈龙粗鲁的说道。

    “全杀了,这怎么能行,这些夜猫子可都是益鸟啊!要是没有夜猫子,这里老鼠就该成灾了,还是暂时赶走吧!”

    李安开口说道。

    “这些夜猫子也真是的,大半夜鬼叫什么,白天叫不行么?”

    陈龙非常生气的说道。

    夜猫子本来就是在夜间行动的,白天都躲在洞内休息,怎么可能白天叫,也有一些夜猫子生活在岩石的缝隙之中,还有生活在草地上的,比如,在草地上挖个洞做窝也是可以的,当然了,夜猫子自己肯定没有挖洞的能力,都是直接占领别的动物的洞穴,算是强占别人的房子。

    夜间的时候,老鼠等是猎物都会出来活动,夜猫子自然也必须选择这个时间出来觅食,它们锋利的爪子可以轻松的刺入老鼠的皮肉,抓获老鼠等猎物,对于夜猫子来说,是非常轻松的,尤其是在猎物比较多的地域,捕杀猎物没啥压力。

    白天的时候,夜猫子需要躲在自己的巢穴里睡觉,轻易不会离开自己的巢穴,哪怕洞外有猎物,它们也没有出去捕猎的兴趣,它们只会在夜间捕猎,这是它们的天性。

    除了老鼠这种主粮之外,夜猫子也会吃昆虫,小型鸟类,蜥蜴,鱼类等猎物,但吃的都不多,它们是最喜欢吃老鼠的,只要能抓到老鼠饱餐一顿,它们就不会去打别的猎物的主意,而一旦遇到食物不足的时候,它们就顾不得这么多了,只要是能吃的猎物,它们都会捕杀,那怕是对人类来说的益鸟,夜猫子也不会放过。

    另外,夜猫子有吐食丸的习性,其素囔具有消化能力,食物常常整吞下去,并将食物中不能消化的骨骼、羽毛、毛发、几丁质等残物渣滓集成块状,形成小团经过食道和口腔吐出,叫食丸,也叫唾余,后世的科学家可以根据对食丸的分析,了解夜猫子的食性。

    夜猫子捕猎是很厉害的,它们一旦判断出猎物的方位,便迅速出击,速度极快,绝不拖泥带水,夜猫子的羽毛非常柔软,翅膀羽毛上有天鹅绒般密生的羽绒,因而夜猫子在飞行时产生的声波频率小于一千赫,而一般哺乳动物耳朵是感觉不到那么低的频率的,也就是根本听不见夜猫子煽动翅膀的声音,这样无声的出击使夜猫子的进攻更有闪电战的效果,一般的猎物根本就没有时间反应,就被夜猫子给逮住了,另外,夜猫子在扑击猎物时,它的听觉仍起定位作用,它能根据猎物移动时产生的响动,不断调整扑击方向,最后出爪,一举将猎物抓获。

    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夜猫子居然是色盲,也是唯一不能分辨颜色的鸟类,五彩斑斓的时间与它们没有任何的关系,在自然界种子,除了某些过惯了夜生活的鸟类,也就是夜猫子,因为视网膜中没有锥状细胞,无法辨认色彩以外,许多飞禽都有色彩感觉,都能欣赏五彩斑斓的大自然,比如乌鸦在高空飞行需要找到降落的地方,颜色会帮助它们判断距离和形状,从而可以让它在树枝上轻轻降落。鸟类的辨色能力也有利于它们寻找配偶,试想,雄鸟常用艳丽的羽毛吸引异性,如果它们感受不到颜色,那雄鸟还有什么魅力呢,而夜猫子寻找配偶,肯定不会考虑到颜色。

    另外,夜猫子拥有颜色辨别能力也没用,毕竟,它们都是在夜间活动的,夜间光线微弱,所有五颜六色的物体,都会变成黑色,夜间的大自然,本就没有五颜六色。